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执行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的通知
来源:罗美佳
发布日期:2018-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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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堰委发〔2018〕50号

各党支部: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党的基层组织长期坚持的重要制度,是加强党员日常管理的主要途径。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对于健全党组织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具有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现就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通知如下:

一、领导率先垂范。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都要率先垂范,自觉服从党支部安排,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决不能出现游离于组织之外的“特殊党员”。各党支部书记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的具体组织者、实施者,要切实履行好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正常组织开展支部活动,主动邀请和提醒单位党员干部参加支部活动,合理安排活动时间,力争让所有党员都能正常参加支部活动,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的做法,保证“三会一课”制度落到实处。

二、加强业务指导。

镇党委要负责指导党支部定期召开会议,完善“三会一课”工作台账,确保规范执行“三会一课”制度。镇党委对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课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出指导意见;会后,对党支部上报的会议报告进行整理并提交审查,涉及支部换届选举、发展党员、党员的表彰奖励、处分和其它重大问题,应及时组织会议研究并予以批复。

三、健全相关制度。

各党支部要建立健全“三会一课”考勤制度、请销假制度、会议记录制度、定期通报和公示制度等相关制度。探索建立党支部组织生活日制度,可结合工作实际,原则上每个季度第一周的星期一下午为党支部集中活动时间。如遇国家法定节假日,支部活动则顺延至上班后第一天下午开展。

四、明晰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使用县委组织部统一印制的“三会一课”记录本,安排专人认真做好会议记录,所有参会人员要在记录本上亲笔签名,要如实记录支部会议内容,并保管好会议记录本以备查。各党支部每季度要向镇党委上报一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

五、强化督促检查。

镇党委将定期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通报,并以此作为各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关于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工作要求

      2、关于开好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3、关于开好党小组会的工作要求

      4、关于上好党课的工作要求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

2018年2月13日

 

附件1:关于开好支部党员大会的工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

1、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

2、听取和审查支部工作报告。

3、讨论通过党员发展、预备党员转正等问题。

4、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处分和组织处理。

5、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选举出席上级党代会代表,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6、讨论需由支部党员大会决定的其他重要事项。

二、组织筹备

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召集,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召开支委会,讨论和通过党员大会的议题、日程和时间安排。

2、副书记或组织委员将拟召开党员大会的时间、地点和议题,于会前报告镇党委。

3、党小组长(或组织委员)在会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内容通知到党员本人(包括组织关系在本支部的流动党员),并将会议通知结果和预计到会情况报告党支部。

4、支部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需要,可以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5、党支部将会议所需资料、数据等准备就绪。

三、相关要求

1、党员大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缺席可委托支部副书记主持),会议实行党员到会签名制度,开会前向与会党员通报到会情况,而后按既定议程组织会议。

2、基层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时,如有发展党员、选举工作等重要议题,应邀请镇党委委员或组织干部到会指导。

3、党员大会一般应有半数以上正式党员参加,方可召开;如有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或选举工作等重要议题,应按有关规定明确到会人员数。

4、党员大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

5、支部党员大会允许党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6、党支部采取适当方式定期向流动党员通报组织活动情况,告知流动党员大会形成的有关决议和决定。

 

附件2:关于开好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讨论决定本单位事业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4.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5.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确定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6.讨论支部工作中的其它重要事项。

二、组织筹备

支委会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会前准备工作主要包括:

1.支部书记收集、整理并确定支委会议题,支部委员也可向支部书记提请召开支委会就某议题进行研究。

2.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负责将会议时间和主要议题通知全体委员。

3.支委会由全体支部委员参加,必要时可邀请党小组长或有关党员参加。

三、相关要求

1.支委会由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参加可委托副书记主持,到会委员超过三分之二方可召开。

2.支委会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的表决制度。根据会议内容,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等表决方式,应到会全体委员的半数以上通过为有效。

3.支委会允许委员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附件3:关于开好党小组会的工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

2.传达支部的决议,研究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的任务措施和每位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和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二、组织筹备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召集,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长会前应将会议召开的时间和主要内容通知本小组每位党员。

三、相关要求

1.党小组会由党小组长负责主持。

2.党小组会可以采取举手和无记名投票两种表决方式,对多个事项或多个名单进行表决时,应逐一表决。

3.党小组会允许党小组长保留个人意见或在会议期间发表不同意见,但形成决议后必须无条件执行。 

 

附件4:关于上好党课的工作要求

 

一、主要内容

1.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和基本知识。

2.理想信念、党性党风党纪、道德品行和法制教育。

3.科学文化知识和适合本地的实用技术。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必读书目及材料。

5.联系本地、本单位党员实际或中心工作,迫切需要加强学习的有关知识。

二、组织筹备

1.党课每季度至少一次,可采取课堂讲授、现场参观、知识竞赛、电化教育等方式进行,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课的计划制定及实施主要由组织委员负责;宣传委员负责联系授课人员,一般由党支部书记授课,也可邀请上级领导及党员先进典型人物和具备授课能力的支部委员授课。

2.一般情况下,党课可以与党员大会一并组织、依次安排。

三、相关要求

1.党支部应在每年年初制定好党课计划,提前将党课时间、地点、内容、形式通知到每位党员。

2.授课者要明确讲课目的和要求,确定党课教育方法、手段,认真备课,撰写党课讲稿,确定党课教育的主题,精心设计党课教育的各个环节。

3.党员(及预备党员)要自觉参加党课学习,没有特殊情况,不得缺席或请假。

4、每次党课要认真做好记录,党课记录及党课讲稿要及时存档备查,授课情况及相关资料定期报上级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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