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委发〔2018〕43号
各驻村帮扶力量:
为有效推动脱贫攻坚部署要求落地落实,压实帮扶工作责任,凝聚帮扶工作合力,现将黄庭镇加强对“5+2”“3+2”驻村帮扶力量专项督查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驻村帮扶单位、驻村工作组(第一书记)、法律顾问、农技员、农信员。
二、督查方式
抽查、暗访
三、建立“5+2”“3+2”帮扶力量联动督查考核工作机制
(一)建立常态化联动督查制度
由镇驻村帮扶力量联络办牵头,根据工作推进需要,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专项督查。督查方式以抽查和暗访为主,采取集中检查、现场抽查、随机调查等形式,真实掌握“五个一”帮扶力量驻村履职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推进情况。
(二)建立督查通报和责任人约谈制度
由镇驻村帮扶力量督导检查组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工作不落实、推进情况差的人员向其派出单位或主管部门进行反馈,并进行约谈。一个年度内连续通报2次以上的,贫困村驻村干部、第一书记要向镇党委作出书面检查,相关责任人当年不能评先选优或向其主管部门建议不得评先选优,情节严重的还要进行问责。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