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府发〔2018〕9号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扶贫项目领域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现印发你们,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开展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目的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要从大树镇华阳村油牡丹项目管护中暴露出的问题,切实强化搞好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自觉做好扶贫项目管理自查自纠工作。要对照扶贫项目管理的有关文件要求,查找出扶贫项目管理中存在的竞标方式不规范、质量不合格、后期管护不到位、档案资料不齐全等各种管理不合规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及时进行纠正。要通过自查自纠,进一步健全扶贫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充分发挥扶贫项目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切实解决脱贫攻坚工作中存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二、开展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范围
主要自查2014年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市、区四级)安排的扶贫项目建设、管理、运行和管护等情况。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可根据自查自纠情况,追溯到2014年以前的扶贫项目的建设、管理、运行和管护等情况。
三、开展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方式及步骤
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从 2018年1月 20 日开始至2018年3月底前结束,分四个阶段。
1.自查阶段(2018年1月20日至2月10日)。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要对我镇2014年以来各行业主管部门扶贫资金安排的扶贫项目开展全面自查,自查面达到100%。
2.整改阶段(2月11日至3月10日)。针对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要按照中央、省、区、区有关文件要求,认真分析原因,找出薄弱环节,抓紧落实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3.总结完善阶段(3月11日至 3月20日)。进一步梳理和完善扶贫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上报本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告。
四、开展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要求
各村(社区)、辖区相关部门对扶贫项目自查自纠工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力量开展自查自纠;要坚持问题导向,全面自查,边查边整改,边整改边自查;要制定具体的自查自纠方案,认真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取得实效。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