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印发《石梯镇村干部带班值班制度》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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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委发〔2018〕48号


各村(社区)(社区)党支部,村委会:

现将《石梯镇村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严格遵照执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6日

 

石梯镇村干部带班值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村干部管理,转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工作责任心和工作效率,切实增强村干部行政执行力,使全镇的村级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值班人员:各村(社区)两委会及监委会成员轮流值班,每日安排一至两人值班。

第二条 值班时间:早上8点--下午7点。防汛等关键时期全天值班。

第三条  值班要求:值班期间值班人员不能出村,在村辖区值守,要确保群众有事能随到随办。尤其在重大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各村(社区)两委会及监委会负责人必须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坚持带班值班,不得擅离职守。各村(社区)值班表上报镇党政办备查,并在村上制作值班公示牌,及时更新值班名单,接受镇党委、政府抽查和群众监督。

第四条  请假制度:因公因事不能值班应向村支部书记请假,村两委会负责人外出2天以内向包村领导请假,2天以上必须向镇主要领导请假,准假后方可调整值班人员,不得无故缺岗和擅自离岗。

第五条 第一书记或驻村干部每周一必须参加村级值班工作,协助村干部解决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六条  工作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对镇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工作不折不扣迅速传达到本村,不得无故拖延。

2.各村(社区)的值班人员同时兼任村级为民服务代理员,认真接听接待所有来电来访,并作好记录,为本村群众办事和诉求提供帮助。

3.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及时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做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当中。如遇紧急情况,必须及时向村两委会负责人、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及镇主要领导报告。

4.及时将本村工作进展和动态上报镇党委、政府。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敷衍了事,走过场。

5.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必须确保村级财产安全,妥善管理好集体资产和所有工作资料文件。

第七条  监督考核:各村(社区)成立由村民代表、党员代表为成员的村干部值班监督组进行日常监督;镇纪委、镇党政办公室不定期深入各村(社区)进行抽查,对各村(社区)值班情况记录在案,实行月汇总,季考察、年评定,值班情况在镇党务公开栏公开。

第八条  保证措施:值班查岗时,值班人员一次不在岗,由镇党委在镇村干部大会上对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两次不在岗,由镇纪委对村两委会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三次及以上不在岗者,给予党内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造成重大失误、重大影响的,给予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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