梯委发〔2018〕64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镇级各单位(部门)党支部:
根据区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双报到”服务项目认领工作的通知》(达川组通【2018】32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对开展“双报到”志愿服务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突出“建强组织、服务群众、促进和谐”主题,以服务社区发展、服务基层群众为重点,通过资源共享、结对共建、活动联办、党员联管、服务联动等方式,推动党组织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在社区集聚、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社区展示,着力构建我镇党建工作新格局。
二、活动时间及对象
(一)活动时间:4月10日——12月31日
(二)活动对象:机关党支部、机关在职党员
三、活动内容
以开展“六个活动”为载体,力求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提高,不断规范创新,使之成为党建活动的新亮点。
(一)宣讲活动。机关支部、党员干部到社区组织群众开展专题讲座。一是宣讲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宣讲党的政策及依法治镇、依法行政的相关内容,形成人人学法守法,事事依法讲法的社会氛围。
(二)关爱活动。开展关爱空巢老人、留守儿童、孤残人员、五保老人等社会关爱活动。帮助解决他们解决具体困难。
(三)帮困活动。对社区的困难户、低保户、因病因灾返贫的群众要进行帮扶,切实进行资金、技术、信息及产业上的帮扶,帮助他们渡过难关,走出困境。
(四)化解活动。积极配合社区支部、居委会开展矛盾纠纷、信访积案的大排查、大调解,同时宣传法律知识,进行法律援助,结对做好上访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好社区治安稳定工作,达到共建和谐社区的目的。
(五)整治工作。到社区开展以清理卫生死角、清扫白色垃圾、清洗牛皮癣、疏导道路交通、车辆乱停乱放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卫生大整治活动。
(六)公益活动。机关党员每月至少一次、每年不少于16个小时到社区进行公益性的义务劳动和帮扶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搞好组织协调。要与社区党组织积极沟通联系,组织机关党员到联系社区开展志愿服务,帮助支持机关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开展活动。
(二)注重活动实效。机关党支部和党员干部,要把“双报到”集中服务活动作为重要载体,抓好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深化工作。要突出主题,要有实效性、群众性,能充分体现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创新方式、亮点突出。要依托活动主题,要创新工作,抓活动特色,又要力求实效,要切实为社区居民办实事、做好事,确保志愿活动取得实效。
附件:1.石梯镇机关党支部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登记表
2.石梯镇机关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工作登记表
3.石梯镇机关在职党员参与社区服务情况登记表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