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关于印发《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刘奎
发布日期:2018-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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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委发〔2018〕26号

 

各村(社区)支部、乡级各部门:

经领导同意,现将《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江阳乡委员会

2018年4月2日

2018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点

 

2018年全乡综治(平安建设)工作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区二届三次党代会决策部署,按照“抓基层、突重点、强防范、保平安”的工作思路,以建立区、乡、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为抓手,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达川建设,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作用,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提高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质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度,努力为建设幸福美丽达川创造良好环境

一、深入推进平安达川建设

(一)全面加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以网格化管理为“底

座”,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联动融合为关键,整合社会服务管理信息、资源和力量,有效形成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问题联治、重点人员联管、服务管理联动、基层平安联创的工作格局。

一是推进乡综治中心建设。按照“综治办+信息化+组团式服务”模式建设,将综治维稳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分中心、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和“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进行整合,建立乡综治中心,挂乡综治中心牌子。综治中心主任由乡党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分管综治工作的副书记兼任。整合乡有关社会治理的部门力量,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协作配合、精干高效、便民利民的实体化工作平台,发挥实战功能,实现信息互通、优势互补、工作联动。

二是推进村(社区)综治中心建设。整合村(社区)警务室、调解室及“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室等资源建设村(社区)综治中心,综治中心主任由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副主任由村(社区)主任兼任并负责日常工作。利用网格化服务管理平台,充分发挥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和村(居)民委员会干部、驻村(社区)民警、网格员、社会工作者、治安积极分子等群防群治队伍用,整合社会治理资源进一步向网格、家庭延伸,及时反映和协调群众利益诉求,提升基层社会治理能力。社区和有条件的村要依托综治中心或便民服务站,设置工作窗口,提供人民调解人口管理等“一站式”服务。

(二)狠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落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四川省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规定实施办法》、《达州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完善目标管理、督查督办、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考评不合格的村社区和单位,工作措施不力,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工作落实不力,治安秩序混乱的地区,以及发生特别重大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案)事件的村社区和单位进行通报、约谈、挂牌督办直至实施一票否决,对相关责任人实行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等责任追究。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责任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组织建设,加大人、财、物的投入,提高乡综治委(办)和村(社区)综治工作机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乡网格服务管理监管分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全面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动态掌握基础信息,真正做实做细基础工作,提高乡和村(社区)服务群众、管控重点、解决诉求、化解矛盾的能力。继续深入开展平安和谐乡镇、平安和谐村(社区)、平安和谐网格“三级联创”活动,强化村(社区)、网格在平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平安学校、平安企业、平安医院、平安边界、平安林区、平安文化市场、平安景区(森林公园)等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平安建设工作水平,以“小平安促大平安”。

(四)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时调整、补充乡镇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领导小组,由乡镇主要负责人亲自抓,同时明确一名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负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工作,一名联络员负责联络、信息报送和台账资料收集等具体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步骤,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凡涉外单位和重要核心部门,必须尽快建立国家安全小组。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利用人民内部矛盾、利用非政府组织进行渗透破坏和非法组党结社活动。加强隐蔽战线斗争和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及时搜集上报各类情报信息,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民族分裂分子和暴力恐怖活动,确保不发生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重大案件或事件。

(五)全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将威胁政治安全、把持基层政权、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煽动村民闹事、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插手民间纠纷等10类黑恶势力确定为打击重点,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行业、领域,把打击锋芒对准人民群众反应最强烈的黑恶势力犯罪,确保打准、打狠、打出声威和实效。同时,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着力解决淫秽、赌博、吸毒、传销、拐卖等违法犯罪问题,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六)扎实开展严打整治专项行动。围绕“发案减少、事故下降、秩序良好、群众满意”的目标,综合施策、多措并举,建立常态化打击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机制,各级综治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充分运用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调查结果,开展对社会治安形势的整体研判,动态监测,提出督办建议。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盗窃、抢劫、诈骗等侵财类案件和治安问题较多的区域,坚持打早打小,重拳出击;针对群众广泛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违法犯罪,加强执法监察针对医闹、堵门堵路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非法集资行为,适时开展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旅馆业、旧货业、机动车改装业、废品收购业、娱乐服务业等重点行业的治安管理工作,落实法人责任制,实行动态分级管理。

(七)深入推进禁毒防艾工作。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党政主体责任和部门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保障。强化吸毒人员动态管控手段,将吸毒人群全面纳入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扎实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抓好预防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无毒社区”、“无毒网格”、“无毒学校”创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行业监管,落实涉毒公共场所整治行动,积极组织开展外流贩毒专项整治,强化整治责任,细化工作举措。

(八)落实社区和单位内部防范措施。加强治安防范,加快推进小区、散居住宅楼的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改造,在小区出入口安装电子门、小街小巷安装“雪亮工程”视频监视系统。强化单位内部安全防范,落实单位保卫机构、保卫力量和治安防范设施。危爆物品、生产和存放危险物品的重点单位以及企事业单位的重点部位全面落实防范措施,辖区内重点企业、产业基地、福利院、救助站等特殊重点场所景区重点地段、人口密集区和村(社区)社主要路口,实行24小时监控。深化“九无”平安示范村(社区)(社区)和“平安铁道线”创建活动,定期排查铁路沿线的涉路矛盾纠纷、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打击偷盗铁路器材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铁路沿物品收购站点和对铁路有危害的设施的管控,依法取缔非法站点。加强群众性护路队伍建设,完善路地联防协作机制,定期召开护路联防联席会议,研究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铁路护路联防工作水平。

二、提升推进网格化服务管理水平

(九)突出“三项重点工作”。在保证及时登录“四川省网格化管理信息系统”的基础上,适时采集和录入基础数据信息,突出“流动人口协管、特殊人群监管、治安群防群治”三项重点。在配齐网格员的同时,加大对网格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数据录入登录活跃度、事件办理、网格巡查、群众满意度等6个方面的通报和考核力度。

(十)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在整合现有基层力量的基础上,立足工作需要,配齐配强网格员队伍。让网格员切实履行社情民意收集报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政策法律法规宣传、公共服务代办等职责。进一步完善网格员实名管理和培训、考核奖惩制度,探索建立优秀网格员职务晋升的工作机制,拓宽上进渠道,确保网格员“留得住、干得好

(十一)突出信息化支撑。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以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原则,充分整合职能部门服务管理资源建设跨部门、跨层级的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基础信息网上录入、办事服务网上管理、工作过程网上监督、责任目标网上考核,提升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科学设定每个服务管理事项的流程、时限和办理要求,强化部门工作协作,落实“三灯一牌”工作机制,定期通报不能按期办结的部门,需要问责的从严问责。全程实行“痕迹化”管理,实现任务交办与跟踪督办考核评价同步推进,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切实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强化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

(十二)全面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体制机制。围绕人的服务管理,全面创新特殊人群管理体制机制,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服务管理措施。对流动人口,加快推进实有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实施居住证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居民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对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明确管理主体,加大经费投入,确保应治尽治。对不良行为青少年,由综治部门协调组织,落实相关保障,体现社会关爱。对刑满释放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建立过渡性安置场所,帮助解决生产、就业、生活中实际困难,促其正常回归社会,避免重新违法犯罪。对社区矫正人员,建立工作基地,完善监管教育措施,防止脱管、漏管,保证教育转化效果。对吸毒人员,加强动态管控,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力争全部收戒,落实相关监管措施,确保监管率全部达到100%。利用综治中心资源开展社会心理服务、疏导和危机干预工作。

四、推进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十三)加快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

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原则,在近年不断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实现重点乡镇“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全覆盖,并按照规划要求接入区级监控数据平台,提升实际应用水平。

(十四)加强农村地区治安防范。以加快推进“雪亮工程”为载体,着力加强农村治保会、调委会、义务巡逻队等群众组织,开展邻里守望、联户联防、山湾联防等。强化对农村地区盗窃、电信诈骗活动等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防范。推广“大院长”制、“治安户长”制、“十户联防”、“平安大喇叭”等防范措施,增强农村治安防控效能。加大城乡接合部、农村地区公共区域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力度,推进技防新装备向农村地区延伸,逐步实现城乡视频监控一体化。

(十五)加强专群防控力量建设。深入实施城乡社区警务战略,实现警务工作的“事后打击”向“事前防范”转移,加强配备专业警务巡逻力量、社区警务室建设。改进勤务方式,把走访调查、宣传发动、巡逻守护、街面核查、实地检查和警情通报作为基层警务工作主要内容。加强专兼职巡逻队、治安志愿者队伍建设,发展社工、在职党员、大学生村官、兼职网格员等新型群防群治力量,逐步探索将保洁员、环卫工作纳入“红袖标”治安防范队伍管理,发展壮大治安积极分子队伍,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报酬和奖励机制。围绕防控点位、线路、部位、事项等,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培训,提高队伍规范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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