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堰府发﹝2018﹞25号
为切实做好2018年度我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地质环境保护,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2018年全镇地质灾害概况
我镇地处四川盆地边缘,以低山和丘陵地形地貌为主,区境内地层主要为侏罗系,岩性以砂岩和易吸水、膨胀、风化的泥岩为主,地质构造主要为新华夏系构造。区内降水丰沛,且雨量集中,地质灾害频发,具有类型多、数量多、分布广、危害大、突发性强等特点。目前全镇已发现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4处(大型1处,小型3处),造成200多户,1000多人受灾,直接经济损失350多万元。
二、地质灾害发展趋势预测
我镇为低山丘陵地区,地质环境条件较脆弱,属地质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动力破坏因素主要有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自然因素主要是降雨,人为因素主要是修路建房以及采矿活动。随着我镇经济的发展,各项基础建设日趋活跃,人类工程活动逐渐加强,人为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将增加。自然形成的地质灾害,由于各级政府及主管部门扎实有效的防治工作,其灾害数量、危害程度将呈减缓趋势。
我镇地质灾害发育程度历来受区域性暴雨天气的影响明显,地质灾害暴发高峰期主要集中在5-10月,因此,汛期仍是我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时期。认真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进一步落实“群测群防”措施和搞好地质灾害监测预报是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工作重点。
三、地质灾害重要防范区段
区内地质环境条件复杂,地质灾害密集发育。全镇共有4处9个社(铁山村的4、5、6、7、8、10社和卢岗村的8社以及堰坝村14社王家坝村5社)。防治措施以监测、避让为主,个别重要灾害点辅以工程治理。
四、地质灾害防治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防治地质灾害是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各村、社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不懈的抓好、抓落实。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国土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镇政府成立以镇长为组长,镇级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险队;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和应急分队,建立和完善领导责任制,将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治任务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和监测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
(二)认真编制防治方案,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力度。
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是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基本要求,也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手段。镇政府按照《达川区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求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规定,制定本辖区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本辖区内的地质灾害易发区和地质灾害危险点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适时对经常或可能发生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地区进行跟踪管理。对接到群众报灾、发现险情或出现地质灾害前兆的,镇政府主要领导必须到现场摸清灾害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时间、地点、灾害的性质、规模;对可能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在危险区边缘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牌,并编制“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防治方案”,指定监测责任人,明确人员疏散路线、报警信号、应急抢险及救护措施等,发放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防灾避险明白卡,遇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完善各项制度,增强应急反应能力。镇政府要进一步完善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项制度,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实行汛期值班带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在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内,镇政府、村、社必须加强地质灾害险情的巡查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和报告。汛期要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等方式及时发布重大危险点的趋势预测,做好防灾预警工作。发生重大地质灾害时,要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调查了解灾害发生的原因,发展变化趋势,提出防灾、抗灾措施,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四)采取各种措施,杜绝和减少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发生。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矿产资源得到进一步开发利用,城市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因人类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将呈上升趋势。镇政府和有关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受益、谁补偿”和开发利用与保护并重的原则,提出地质环境保护措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防治,减少和控制地质灾害的潜在威胁。加大对破坏地质环境、造成地质灾害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采矿、伐木、采石、削坡、取土、堆放矿渣或弃土、抽取地下水等有可能诱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五)协调配合,能力合作。为确保2018年安全度汛,镇政府和镇级有关部门要在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积极加强与气象、防洪、救灾、民政等部门的横向联系,密切配合、能力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区、镇、村之间的信息畅通,达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掌握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防治措施提供可靠的依据。
(六)安排资金,保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镇政府根据本镇内地质灾害现状安排相应的防治资金,努力调动社会各界及人民群众防治地质灾害的积极性,鼓励社会捐助,多方筹集资金,并在人员、技术、装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对监测人员给予适当的交通、通讯和监测补助。
(七)责任追究。各村、社及镇级各单位要对各灾害点重要险情、发展趋势,以及应急防治措施予以明确,要将防灾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任何开工的懈怠。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玩忽职守,擅自脱离工作岗位,隐瞒、谎报、缓报灾情以及出现灾害险情后主要负责人不到现场抢险排危、落实预防措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的,要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村及镇级各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明确职责,落实措施,扎扎实实搞好我镇201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尽最大努力将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附件: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大堰镇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
组 长:杨 志
副组长:刘宗伦 李小军
成 员:程小云 冷爱国 李霜霜 任 保
王 全 蒲 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所,蒲彪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