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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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委发〔2018〕57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乡级有关部门(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把区委区政府打赢“精准脱贫决战年”硬仗要求落到实处,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22个扶贫专项2018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委办[2018]26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抓好抓实全乡2018年金融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小额信贷完成全乡建档立卡贫困户的60%,各村(社区)具体任务见附件(附件1)。

二、时间节点

2018年6月20日前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金融扶贫是党中央为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大举措,是贫困户发展产业的根本保障。各地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认识金融扶贫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党的金融扶贫举措落到实处,把乡党委“4.26”会议精神落到实处。

(二)精心组织。各地要广泛通过“广播村村响”“农民夜校”“院坝会”等载体,大力宣传好金融扶贫政策,努力探索“政府+银行+国有企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贫困户”的“6+”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想千方设百计,把贫困户引导到金融扶贫的受益者位置上,让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全部享受金融扶贫政策。

(三)严格考核。完成目标任务(含已贷款户)100%的村(社区),按照100元/户计发工作经费(含已贷款户),年终另奖工作经费1000元/村(社区);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村(社区),按照下差任务数100元/户计扣工作经费,并在年终扣发工作经费1000元/村(社区);已贷款和未贷款的分界时间为2018年4月26日24时。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委员会

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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