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做好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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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8〕37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2018年清明节即将来临,在此期间村(居)民回乡祭祖、扫墓活动频繁,是道路交通、山林火灾、烟花爆竹、食品安全等事故多发的时期,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前后安全生产工作,特做如下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清明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好各项事故防范措施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属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做好清明节前后的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村(社区)、乡级单位要切合实际,认真组织,层层部署,落实责任,加强对事故多发领域和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检查,做好各项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清明节前后生产安全。

    二、强化清明节前后的安全监管

    1、抓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村(社区)干部、劝导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对各类车辆及驾驶员,实行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乡安办、综治办、麻柳派出所麻柳交警中队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格查处。

    2、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清明节前各村(社区)要召开干部群众会议,对森林防火工作分片包干,加强检查,重点监控,配合护林员巡护检查等有效措施,从源头上管住火源,尤其对上坟祭祀做到严防死守。要组成森林防火督查组,深入林区,从火灾预防、宣传教育、火源管理、值班制度、人员调遣、扑火准备、安全措施、后勤保障、责任追究、除患整治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最大限度地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协调麻柳派出所加大对人为造成火灾的打击力度,从严从重处理,达到教育一片,警醒一方的震慑效果。

    3、抓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清明节前后各村(社区)对烟花爆竹安全要严加管理,严格检查烟花爆竹生产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情况。乡安办、综治办、派出所要严厉打击非法私炮生产和无证违法销售、运输行为,规范烟花爆竹燃放管理,严防事故发生。

    4、做好预防食品安全工作。乡食安办、综治办要配合食药局做好食品安全工作。春季气温升高,各种流行性疾病增多,容易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各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广大群众预防食物知识和食用安全食品意识,加强对食品安全管理,杜绝不合格食品进入市场。

    5、做好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学校、消防、建筑安全工作管理。提高安全预防认识,切实加强整治力度,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三、全面做好隐患整治和应急准备工作

    认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做好突出事故的应对处置工作,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值守工作,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或险情,要及时组织进行抢险和妥善处置,并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相关信息。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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