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关于做好2018年度狂防工作的实施意见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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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滩府发〔2018〕23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部门:

根据区委、区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乡党委、政府本着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人身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结合我乡实际,特提出狂防工作实施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乡党委、政府明确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思路,成立以乡长王常春同志为组长,分管狂防工作的副乡长何卓培同志为副组长,驻村干部为成员的狂防领导小组,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班子,把此项工作抓好抓实。

二、强化宣传、增强意识

要充分借助召开村干部或者其他会议机会进行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对犬只管理、狂防知识以及狂防工作的重要性、严峻性进行宣传,增强全民狂防意识,做到依法养犬、规范养犬、科学防疫。

三、注重落实,强化管理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犬只的管理,要求驻村脱干和村干部进村入户对养犬户进行登记造册。对场镇周围及公路沿线的养犬户通过做工作一律进行捕杀,对个别偏远的户一律要求拴(圈)养,并进行免疫。

四、严肃纪律、强化责任

各村(居)委会,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狂防工作第一责任人,坚持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并建立健全层层负责制,保证狂防工作的各项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同时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凡因工作不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厉追究“一把手”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强化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强化监督、严格奖惩。

乡党委、政府强化了长效的监管力度,制定了相关的奖惩制度。乡党委政府明确指定一名副科级以上的领导干部,对各村的狂防工作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对落实不力的村进行通报批评。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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