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府发〔2018〕18号
各村(居)委会:
为了有效控制狂犬病疫情发生,进一步将狂防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全乡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和社会稳定。特拟定以下考核办法:
2018年度狂犬病预防工作考核实行百分制,按照各项完成情况进行记分。
1、村级狂犬病防疫工作资料完善归档,即政府文件、责任书、狂防工作安排的会议记录,登记的花名册,免疫花名册等;(5分)
2、村级狂犬病防疫知识宣传,免疫工作参与、督促,有影像资料;(10分)
3、犬只如实登记率达100%;(5分)
4、拴(圈)养或狗笼嘴套养率达100%;(10分)
5、违规犬只捕杀率达100%;(10分)
6、犬只免疫接种率、免疫耳标佩戴率达达 100%;(40分)
7、犬只伤人事件出现后,就地处理;(10分)
8、未出现犬只伤人、伤动物事件;(10分)
9、凡出现犬只伤人、伤动物事件的,并有当事人到乡政府反应的;(扣50分)
本项工作由乡畜牧站组织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乡党委、乡政府,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