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8〕78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国家中长期动物疫病防治规划(2012-2020年)》,进一步做好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有效维护养禽业生产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指导意见。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0日
米城乡家禽H7N9流感防治指导意见(2018-2020年)
一、防治形势
2013年初,我国首次发现人感染H7N9流感病例,随后在活禽市场发现禽间H7N9流感病毒感染。近年来,H7N9流感在家禽间呈扩散态势,分布范围已扩大到20多个省份。2017年初,部分省份发现家禽高致病性H7N9流感变异毒株,并引发多起家禽疫情。2017年秋季以来,我国实施家禽H7N9流感全面免疫,通过采取免疫等综合防治措施,家禽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率显著下降。当前,H7N9流感病毒污染面仍然较广,低致病性与高致病性毒株并存;我国家禽种类多、养殖量大,家禽养殖场(户)动物防疫水平总体不高;活禽销售经营、现宰鲜食现象普遍,活禽市场生物安全管理薄弱,病毒由活禽市场向养殖场传播的风险不容忽视;活禽跨区域调运频繁;野鸟数量多、分布广、迁徙范围大,病毒感染家禽及踌区域跨物种传播风险依然较高,防控压力较大。
二、防治目标
到2020年,我乡总体达到稳定控制标准,即全乡家禽H7N9流感个体发病率连续12个月低于0.1%;父母代以上种禽场、具备条件的地区及规模化养禽场(小区)达到免疫无疫或非免疫无疫标准,即连续12个月未发现H7N9流感病毒感染。
三、防治思路
坚持预防为主,落实“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方针,不断健全完善动物防疫工作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生产经营者依法承担主体责任的机制。实施家禽H7N9流感强制免疫与扑杀相结合的综合防治策略,切实落实强制免疫、监测预警、检疫监管、区域化管理、宣传教育等防治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应对人感染病例,落实活禽市场监管措施。有效降低H7N9流感病毒在家禽间的传播扩散风险,提升家禽养殖经营场所动物防疫水平,推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构建长效防治机制。在全乡实现和巩固家禽H7N9流感的稳定控制,分区域逐步推动净化和消灭。
四、防治措施
(一)做好家禽H7N9流感免疫工作
我乡对家禽H7N9流感实施强制免疫。畜牧站应按照国家年度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要求开展免疫工作,做到应免尽免,确保免痰禽群的抗体合格率在70%以上。畜牧站要切实推进“先打后补”政策落实,更好地发挥动物防疫补助政策效果。要切实加强疫苗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指导做好免疫效果监测评价,确保疫苗质量和免疫效果。开展非免疫无禽流感区(小区)建设的区域(养禽场)。
(二)严格活禽产地检疫和流通监管
畜牧站应建立活禽调入风险管控制度,除雏禽、种禽外,严格限制从高风险地区和场所调入活禽。家禽养殖场(户)要在家禽调运前21天内,按规定委托执业兽医或乡村兽医采集样品,样品应覆盖所有调运家禽(雏禽来源种禽)的禽舍,每次采样数量不得少于30份,做好采样记录备查,并于采样后48小时内送检。对跨省调运生长周期小于50天的肉鸡肉鸭的,应要求提供免疫档案。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严格活禽跨省调运产地检疫监管。对于生长周期小于5 0天的肉鸡肉鸭,不能提供免疫档案或免疫档案无法证明在免疫保护期内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对于其他家禽,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无检测报告或采样送检日期距离申报检疫日期起过21天;免疫禽群H7亚型流感抗体合格率未达到70%或H7N9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非免疫禽群H7亚型流感血清学检测结果为阳性或H7N9病原学检测结果为阳性。
(三)提升养禽场所动物防疫水平
养殖场(户)积极改进养殖方式,措施,落实动物防疫制度,做好风险(户)按照要求主动报告跨省调入活、具备条件的地区及规模化养禽场开小区)建设。
(四)加强活禽市场管理
畜牧站要按要求,配合有关部门加强活禽市场管理,严厉打击流动摊点活禽经营行为,督促市场经营者严格落实“1110”制度(一日一清洗、一周一消毒、一月一休市、过夜零存栏)。配合活禽市场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查处非法经营雏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以及来源不明活禽的行为。
(五)强化疫情报告与主动监测
畜牧站要进一步健全疫情发现和报告机制,督促有关单位和个人履行疫情报告义务。要严格执行国家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科学制定本地区家禽H7N9流感监测方案。对非免疫禽群以血清学监测为主,免疫禽群和免疫背景不详的禽群以病原学监测为主。加大对活禽市场、养禽场、屠宰场等高风险场所的监测力度。要加强对家禽监测阳性、异常发病等事件的调查,按要求及时报告有关情况,掌握和保存好相关资料,及时将H7N9流感阳性样品送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做进一步分析研究。鼓励有条件的省份探索建立大数据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出栏活禽的H7N9流感检测结果和监测结果,发挥监测预警作用。
(六)科学开展应急处置
畜牧站要进一步完善家禽H7N9流感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辖区内出现人间病例的,要开展禽间流行病学调查,配合卫生计生部门开展相关工作;对怀疑发生禽间疫情或检出病原学阳性的,应按照预案要求立即启动应急机制。经国家禽流感参考实验室或省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检测为H7N9流感病原学阳性的,应对病原学阳性禽群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确诊为高致病性H7N9流感的,应对病原学阳性场点的所有禽只进行扑杀和无害化处理,及时组织对流行病学相关禽群和阳性场点周边家禽养殖、经营场所开展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扑杀范围。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切实做好人员防护。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畜牧站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有效落情形势和调整完善动物防疫手段,综合监管、宣传免疫、改进动物防疫条件等防疫主体责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按家禽种类对大型养殖场、中小规模养殖场、散养户实施分类管理。
(二)强化技术支撑
支持开展H7N9流感综合防治技术研究,鼓励推广实用技术,提高防治的科学化水平。应配备必要的专业人员和设施设备,提升监测、诊断和流行病学调查能力。
(三)落实经费保障
畜牧站要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依法将家禽H7N9流感预防、控制、扑杀、监测、流行病学调查、检疫监督和无害化处理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配合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相关经费监管,确保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统筹安排防治资源,引导社会资源投入家禽H7N9流感防治工作。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要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宣传针对性,做好科普宣传,引导公众科学理性消费。指导从业人员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改进生产经营场所动物防疫条件,提升疫病防治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