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发〔2018〕12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贯彻《精神卫生法》、《全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15-2020年)》及国家、省、市和区有关精神卫生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对精神卫生工作的组织领导, 提升我乡严重精神障碍的预防、治疗和康复工作水平,减少肇事肇祸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经乡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精神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辖区精神卫生工作的领导和安排部署,其成员如下:
组 长:张 俊 乡 长
副组长:陈 斌 人大主席
成 员:雷 均 副书记
廖松川 副乡长
张 璐 副乡长
李兴可 卫生院院长
张彦华 中心校校长
赵 萍 财政所长
刘 奎 综治办负责人
陈 攀 残疾专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江阳乡卫生院,郑治静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达州市达川区江阳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