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府发〔2018〕40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单位:
为深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区的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我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加强乡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经研究,决定任命彭建军等9名同志为我乡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
附件:永进乡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登记表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