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17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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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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梯委发〔2018〕10号

 

各党支部:

近日,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召开 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现全文转发给你们并就做好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规定动作。各基层党支部要准确把握《通知》精神,按照要求抓好规定动作,结合工作实际适度创新,扎实有序推进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组织生活会前,要集中学习党的十九大报告和党章,要联系思想工作实际查摆问题,要深入开展谈心谈话,并填写《达州市达川区党员民主评议登记表》(附后);会上,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员领导干部要树立标杆、做出表率;会后,党支部班子和个人要对照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中查摆的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列出整改清单、作出整改承诺,扎实有力整改。民主评议党员要根据党员日常表现,结合评星定级、积分管理等情况,客观公正作出评价,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确定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要用好民主测评结果,表扬先进、鞭策后进,对不合格党员按程序作出组织处置。

二、对标开展支部评议。结合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在组织生活会上,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班子对照“五个基本”标准和党建工作任务清单,向全体党员当面述职,并组织对党支部进行民主测评(测评表附后),上一级党组织要派员参加。上一级党组织要综合评议结果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集体研究确定所属党支部考核等次。确定为优秀的作为先进党支部,确定为良好的作为达标党支部,确定为差的作为后进党支部并纳入软弱涣散党组织进行整顿。同时,未达标的基层党支部要根据查找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项制定措施,强力整改落实;已达标的要根据自身实际,持续深化提升,继续争先创优。

三、合理安排时间进度。省委组织部明确要求,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进行,也可两者一并进行,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在2018年3月15日前完成。各基层党支部要结合年底工作实际,统筹安排时间,灵活掌握进度,也可结合 2018年2月、3月“党员活动日”进行,确保2018年3月15日前全面完成。

四、统筹有序组织实施。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镇党委将加强重点党支部和脱贫攻坚一线基层党支部的督查指导,有针对性地参加一些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把此项工作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载体,作为落实“党支部标准工作法”和“细胞强健工程”的重要手段,作为“基层党建质量提升年”的重要内容,列为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考核评议的重要指标,有力有序推进,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各党支部的开展情况请于3月15日前报镇党委办。

 

  附件: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17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石梯镇党委

            2018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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