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02
点击数:
2023-08-23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   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配套的有关实施办法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拟定全区水务工作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一管理全区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组织拟定全区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等工作。

3.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编制全区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规划,制定有关标准;组织指导和监督计划用水、节约用水工作;办理取水许可。

4.负责全区供水价格核算的组织工作;负责供水企业的行业管理与指导等工作。

5.根据国家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负责拟定全区水资源保护规划;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审查库塘、水域、河道排污口的设置和扩大。

6.负责有关水务法律法规的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全区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法律、法规等确定的水行政性规费征收,负责水利工程水费和其他涉水规费的计收和使用管理等工作。

7. 拟定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负责编制全区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对水务资金的使用进行宏观调节、管理、监督和内部审计;负责对水务系统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和指导管理等工作。

8.负责全区水务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方案审批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区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

9.主管全区农村水务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水务建设,管理全区乡镇供水工作。

10.负责管理和指导管理全区水利工程设计;负责指导全区农田灌溉、农业节水的抗旱工作。

11.组织指导全区江河、水库、滩涂的治理和开发;组织建设具有控制性的或跨乡镇的重要水利工程;组织、指导水库大坝的安全监管、城市防洪工作。

12.主管全区水土保持工作。

13.负责全区水务方面的科技与外事外经工作。

14.主管全区水务行业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服务体系建设等工作。

15.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全区防洪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6.负责全区江河管理;负责对河道管护范围内砂石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办理河道采砂许可;组织实施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和河道清障工作。

17.与区环境保护部门对接发布达川区水环境保护信息。

18.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2018年重点工作

1. 强化工作责任,全面完成水利脱贫攻坚任务

2018年,我们将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下达的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强化工作责任,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

2. 深化水利改革,保障水环境安全

一是全面推行“河长制”,深化改革保障水安全,将根据区市业务部门的要求,与各相关单位对接,落实各项任务。二是抓好农村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落实小型水利工程维修养护经费保障机制、健全完善各类工程运行管理制度。三是落实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和县级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四是逐步落实水源地保护工程

3. 加强监督协调,加快水利工程建设。

一是加快石峡子水库渠系工程,二是全面完成20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开工建设明月江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开工建设五四高桥中型灌区续建配套改造项目;三是建设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提升饮水安全脱贫攻坚任务。四是抓好项目储备工作,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向上争取水利发展资金。继续做好斑竹沟、三清庙、观音等水库的前期工作,加快 “三河两库” 空港新区堤防工程的前期工作。完成2018年人大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砌护各类年久失修渠道及配套各类建筑物。

4.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

以全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甘露杯”竞赛活动为契机,按照统筹规划,分工协作,全面深化水利改革,严格落实河长制及灭边缘消死角的工作思路,做好2018年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规划,实现沟、渠、田、林、路综合治理,桥、涵、闸、站全面配套,开创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新局面。提高农业灌溉综合能力。

5. 统筹协调创新,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按照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节水型社会建设整改方案,围绕节水型社会建设各项建设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强化工作措施,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

6. 注重部门联动,做好防汛抗旱工作

综合协调各个部门工作、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做实做细各项工作,确保2018年安全度汛。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包括局机关行政单位1个,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7个(财务独立核算),下属具体包括:区水保局,区质安站,区沙滩河水库管理所,区明星水库管理所,区石峡子水库管理所,百节水利站,堡子水利站,大树水利站,渡市水利站,管村水利站,河市水利站,麻柳水利站,南外水利站,石桥水利站,石梯水利站,亭子水利站,赵家水利站。

本部门独立编制机构共22个,包括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7个,派出机构12个。

三、 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本部门2018年收支预算总额为3461.00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87.79万元,主要是因为沙滩河水库管理所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力发电收入将不产生,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一)   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3461.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61.00万元,占100%。

(二)   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3461.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62.20     万元,占91.37%;项目支出298.80万元,占8.63%。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461.00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7.79万元,主要是因为沙滩河水库管理所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力发电收入将不产生,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461.00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1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8万元、农林水支出265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41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461.00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87.79万元,主要是因为沙滩河水库管理所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水力发电收入将不产生,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经费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6.13万元,占12.0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0.68万元,占4.06%;农林水支出2655.78万元,占76.73%;住房保障支出248.41万元,占7.18%。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16.13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2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2.56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支出。

4.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85.8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行政单位(包括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298.8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水利管理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如:防汛抗旱专项工作经费,区河长制办专项经费,河道执法巡查工作经费,水政执法工作经费等。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071.18万元,主要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基本支出,如沙滩河水库、明星水库、石峡子水库三个中型水库管理,水土保持管理,片区农田水利管理、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等各项管理工作。

7.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41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162.2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73.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88.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   因公出国(境)经费未安排

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   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与2017年预算持平。

(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本部门局机关现有公务用车0辆,下属事业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1辆。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下属单位水利行业业务管理工作。

2017年按年初预算要求,年初预算没有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局机关包括纳入统一管理核算的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水政监察执法大队、区节水办、区抗旱综合服务队等四个机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9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长18.1万元,增长72%,主要原因是车改补贴纳入2018年年初预算范围。

(二)   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1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等。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底,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本年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  名词解释

1.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5.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 “三公”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区水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格(共十三张).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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