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委发〔2018〕33号
各村党支部、乡级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充实非贫困村帮扶力量,统筹推动非贫困村精准帮扶工作,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补充选派白梅等同志驻村帮扶任职的通知》(达川组通〔2018〕36号)文件精神,经乡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葫芦乡财政所蒋述波同志为葫芦乡福星桥村第一书记;
葫芦乡中心小学邓海波同志为葫芦乡黄井庵村第一书记;
葫芦乡农技站刘登友同志为葫芦乡川祖庙村第一书记;
葫芦乡卫生院彭开甫同志为葫芦乡西灵寺村第一书记。
请以上人员于2018年4月10日到村报到履职。
特此通知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