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进一步办好“农民夜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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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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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8〕30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细化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办好“农民夜校”的部署要求,增强“农民夜校”的政治引领功能和教育服务功能。结合我乡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夜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引导

各村(社区)党支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进一步强化对“农民夜校”政治定位和政治属性的认识和理解。教育引导农民群众充分认识“农民夜校”是宣传党的政策、普及致富技能、传播文明新风、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阵地,是各级各部门(单位)在农村基层开展教育培训的重要平台。要抓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时期,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夜校学习,采取群众代表大会、党员干部会议等会前会后组织学习,每月定期评选学习积极分子,适当物质奖励等多种方式,激发群众参与热情。

村组干部和普通党员要带头参加学习培训,带头参与夜校教学组织,带头做好知识运用,以自身示范作用带动普通群众积极参与。

二、丰富教学内容

学时事政策方面: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大政方针和强农惠农相关政策,党的光辉历程和伟大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知识等。贫困村要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四个好”的脱贫目标,突出中省市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产业发展、最低生活保障、残疾人扶持、医疗救助、教育扶持、危房改造等方面的帮扶政策,脱贫摘帽退出标准和对后续支持措施等。

学法律法规方面:重点学习法治基础知识、涉农常用法律法规、乡村治理等内容。贫困村要重点结合“五个一批”行动计划,组织贫困群众学习土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婚姻纠纷等法律法规;非贫困村要突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外出务工人员较多的村要突出劳动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矛盾积压较多的村要突出信访化解、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法律法规。

学技术技能方面:重点学习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农业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的内容。贫困村要根据脱贫规划突出脱贫致富方面的技术技能;非贫困村要突出现代农业、农产品初加工等方面的技术技能;旅游资源丰富的村要突出发展乡村旅游相关的技术技能。

学文化科普方面:重点学习科学文化、生活常识、健康教育、信息通信技术等内容。贫困村要突出“四好村”创建方面的内容;医疗服务水平较低的村要突出医疗保健、地方病防治等。

学文明新风方面:重点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培育文明新风等内容。贫困村要突出以“家具摆顺、农具码顺、小件搁顺、床铺理顺、柴草堆顺、畜禽归顺,房顶干净无蛛网、地面干净无垃圾、水沟干净无淤积、厨房干净无油污、厕所干净无臭味、圈舍干净无积粪”为主要内容的“六顺六净”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知识的学习。

三、灵活教学方式

各村(社区)要紧密结合农村实际,按照学时要求,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教学活动,提高夜校教学的吸引力和感召力。

“课堂+现场”方式。重点以村级活动阵地、村民聚居院落、中心学习户为课堂,组织开展教学活动。同时,确定一批产业发展较好、示范带动能力强的专业合作社、种养殖大户等为夜校现场教学基地,引导农民现场操作,现场实践。

“集中+流动”方式。每月固定一天作为集中学习日,采取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方式集中组织教学;针对人员较为分散的住户、行动不便的群众和外出务工人员,分别采取“院坝课堂”、“入户课堂”、“网络课堂”等流动教学方式。

“站点+广播”方式。利用远程教育站点、“党建+互联网+数字电视”综合信息平台,组织群众点播学习、集中收看;同时,针对农村季节特点,利用村级广播,开展专题知识讲座和政策宣讲。

“实训+网络”方式。组织夜校专兼职教师、致富带头人、产业大户等,在产业现场对农民群众开展实地培训。同时,借助互联网优势,利用微信(QQ)等平台,适时传送政策动态、生产技术等农村生产生活知识。

四、充实师资教材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的作用,重点把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组成员、驻村农技员和退休干部、农村致富带头人、“土专家”、“田秀才”等充实到乡镇师资库,确保乡镇师资库不少于30人。要建立“农民夜校”教师授课质量定期评价机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续聘或解聘,确保夜校教师可进可出。

充实完善教材库。各村(社区)要整合农家书屋、“党建+互联网+数字电视”教材资源共享平台、相关部门印发教材等资源中涉及农村实用技术、健康卫生、法律法规、惠民政策、乡风文明等专用教材或乡土实用教材,充实完善教材库,分类归档,方便教师和农民群众学习使用。有条件的村(社区),可以自制教材。

五、压实工作责任

明确工作重点。各村(社区)委重点做好教学计划制定、课程审批、教师调配、考核评估、设施管理等工作。村级党组织重点做好学习动员、教学实施、工作记录、设备维护等工作。村党组织书记和贫困村第一书记具体做好夜校日常工作,确保夜校教学正常开展、规范有序。

落实工作经费。各村(社区)要保障“农民夜校”工作经费。“农民夜校”授课师资报酬原则上以精神鼓励为主,可适当给予一定经济补助。授课补助可在基层组织活动和公共服务运行经费中解决。

加大督查指导。各村(社区)要将“农民夜校”工作纳入党支部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脱贫攻坚考核和“四好村”创建的重要内容,定期不定期开展督查指导,解决人员组织、教育教学、维护管理等方面的具体问题,对工作重视不够、组织不力、效果不好的要及时通报、限时整改。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2018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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