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关于调整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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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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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委发〔2018〕13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员会、乡级单位部门:

为了明确职责,强化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党政领导及机关工作人员分工进行如下调整:

一、党政领导分工

曹  江: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周  胜: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乡党委工作。

刘德刚: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统战委员、宣传委员

主持乡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负责乡党委日常工作,分管党建、脱贫攻坚、组织、人事、统战、宣传、政法、信访维稳、综治、防邪、档案、保密、网络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杨朝霞: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建设、行政效能监察。

陈  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乡长

负责武装、兵役、预备役、国防动员工作,分管安全、交通、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党政综合办、环境保护、消防、科协、工业企业、行政效能建设、食品安全、狂防、畜牧、河长制、工业统计、内务等工作。

王崇亮:党委委员、组织委员、副乡长

负责脱贫攻坚、组织、财政、农业、林业、水利、三资托管、民政、便民服务中心、国土、建设、教育、文广、残联、社会保障、卫计、司法、农业统计等工作。

李朋珊:大调解中心副主任

负责大调解工作。

各分管领导实行一岗双责制,同时负责所分管工作及部门的环保、安全、信访、维稳、党风廉政建设。

二、部门及人员分工

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任:邓泽均;工作人员:邓泽民、葛丹丹

党建办  主任:刘德刚;工作人员:魏有清

人大办  工作人员:李朋珊、魏有清

纪  委  工作人员:蒋述波、李朋珊、魏有清

扶贫办  主任:王崇亮 ;副主任:李朋珊、夏宿; 成员:魏有清、冯美、唐其群、邓泽民、周洪剑 

民政办  民政助理员:张贞、蒋民路

财政所  所长:蒋述波;出纳:秦天洋  

司法所  所长:王崇亮 ;工作人员:蒋民路

共青团  团委书记:张贞

妇  联  妇联主席:李朋珊

防邪办  主任:刘德刚;工作人员:李朋珊、夏宿

依法治乡办、综治办 主任:刘德刚;工作人员:李朋珊、魏有清、邓泽民、张贞、夏宿

信访维稳  工作人员:夏宿

大调解  工作人员:夏宿、葛丹丹

就保中心  主任:雷金莲

计  生    工作人员:李伟、雷金莲

文广站  站长:邓泽民;工作人员:葛丹丹  

安监所  所长:刘登友;安监员:陈波、罗剑、李伟

交管办  主任:陈波;副主任:周帅

交管员:刘登友、罗剑、李伟  

农技站  站长:邓晖;工作人员:刘登友、罗剑、蒋民路

林业站  站长:邓泽伟;工作人员:周洪剑  

国  土  工作人员:廖四方

建  管   工作人员:胡娟

便民服务中心 副主任:王崇亮;工作人员:张贞、雷金莲、胡娟、蒋民路、周洪剑   

三资托管  工作人员:邓  晖

统  计    工作人员:罗  剑

三、驻村工作人员调整

社    区  联系领导:刘德刚 驻村干部:邓泽均

福星桥村  联系领导:李朋珊 驻村干部:蒋述波

年猪峡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唐其群 周洪剑

铁山沟村  联系领导:刘德刚 驻村干部:夏秉奎 魏有清

黄井庵村  联系领导:杨朝霞 驻村干部:李  伟

龙须寨村  联系领导:杨朝霞 驻村干部:邓泽民

二龙庙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邓泽伟

川祖庙村  联系领导:王崇亮 驻村干部:刘登友

西灵寺村  联系领导:陈  波 驻村干部:秦天洋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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