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关于2018年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计划
来源:潘柳桦
发布日期:2018-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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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府发[2018]34号

各村(居)民委员会、乡级各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上级相关文件、会议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切实做好辖区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全乡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现结合实际,制定2018年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计划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切实将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教育、过程监管等相关制度落实到实处,力求使各种规章制度行之有效,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全乡食品安全工作正常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责任
    我乡2018年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采取“全乡统一领导,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机制,结合当前的监管现状和监管体制实际,积极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新方法,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工作,明确村(社区)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全力推进我乡食品安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保障辖区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三、认真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
    全面实行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2018年,乡政府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乡政府将与各村(社区)及各相关部门签订《2018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责任,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进一步细化对各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办法,力求做到考核办法责任明确,又切实可行。
    四、明确食品安全监管重点时间和领域
    今年我乡各村(社区)、部门要认真总结和分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形势,切实履行职责,结合我乡种植养殖业、经营流通业、餐饮业食品安全工作实际,加强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对象的监管,务求取得实效。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学生饮食放心工程”,有力地打击假冒伪劣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防范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食品进入辖区市场;要进一步规范在街头、集贸市场开办的饮食摊点,抓好日常巡查监督,坚决防止假冒伪劣儿童食品危害儿童身体健康;以元旦、春节、“五一”、国庆节等主要节假日为重点时段,以以食品批发点、集贸市场、批发企业送货上门为重点监管对象,采取有力措施,严厉打击向农村推销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对小餐馆、中小学校食堂以及群众自办家庭宴席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环节的监管力度,全面掌握辖区内食品生产经营企业(个人)基本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整合力度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联合执法和执法专项整治,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五、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力度
    以年度“安全生产月”、“食品安全宣传周”等重要活动为契机,组织村(社区)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继续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增强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的法律责任和自律意识,同时也让群众了解和掌握食品安全的基本知识、假冒伪劣食品鉴别的基本方法、依法维权的基本程序,切实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自觉筑起食品安全防线;形成人人关注食品安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六、扎实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检查
    确保全年无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在重要节日重大活动期间,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协调组织有关部门的执法人员,认真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执法大检查,真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排除各种食品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七、开展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情况督查
    2018年,乡上将对各村(社区)、部门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工作监管职责情况开展督查。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食品安全监督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并将其结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及时处理,确保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万无一失。
    总之,食品安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在新的一年中,乡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以保证全乡人民饮食安全为己任,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探索我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相互配合,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形成监管合力,扎实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为公众食品消费树立起坚强的屏障,促进全乡食品安全工作跃上新台阶。


达州市达川区永进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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