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惠民帮扶中心职能简介。
1、负责实施全区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包括:1、火灾受灾户救助,2、自然灾害受灾户救助,3、因灾死亡人员家属抚慰金,4、特殊病种救助,5、重点优抚对象“三难”救助,6、高龄老人津贴,7、残疾人专项救助,8、贫困精神病人救助,9、救助临时生活救助,10、重度残疾护理补贴。
2、负责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大平台的运行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
全区54个乡镇(办事处)均设立了“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窗口,乡镇救助窗口负责社会救助的事项受理及通过大平台上传,惠民帮扶中心负责大平台上传救助资金的上报及平台运行管理和业务指导。
(二)惠民帮扶中心2018年重点工作。
1、全区“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大平台的业务培训工作。
“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大平台2017年11月才在全区所有乡镇全面推广,乡镇(办事处)社会救助大平台相关工作人员业务不熟悉,急需对全区社会救助大平台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培训,以更好地做好社会救助大平台工作。
2、抓好党建工作。
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为主线,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准确领会十九大提出了的新理念、新论断、新任务、新举措。同时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同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及社会救助大平台工作贯通起来,认真履职,脚踏实地,扎实抓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及社会救助大平台工作,将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每名党员干部具体工作岗位上,让党的十九大精神在中心落地落实。
3、做好十大民生救助制度相关救助的数据统计、资金上报及督查工作。
十大民生救助制度救助种类多,资金数量大,核查面宽,工作量重。各救助责任人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十大民生救助统计上工作,并加强资金的复查及下乡核查工作,保障十大民生救助资金安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惠民帮扶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单位性质为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人员情况
人员情况:编制10人,在编在职8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惠民帮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128.3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3.64万元,主要是社会救助大平台费用等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收入预算128.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3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支出预算128.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34万元,占51.17%;项目支出62万元,占48.8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8.3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3.64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救助大平台费用等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8.3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111.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8.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3.64万元,主要是因为社会救助大平台费用等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93万元,占6.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万元,占2.26%;住房保障支出5.36万元,占4.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9.1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2万元,主要用于:党建、十大民生救助运行管理、社会救助大平台运行管理。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2.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5.3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6.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等支出。
公用经费1.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等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财政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1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无,2017年也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9.15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万元,用于会议室设施设备的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惠民帮扶中心共有固定资产总额17.64万元,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租赁费及十大民生救助运行管理、社会救助大平台运行管理等公用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表1-1.部门收入总表
表1-2.部门支出总表
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18年省级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