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关于印发《河市镇交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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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府发〔2018〕20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镇级各相关单位:

为了有效加强镇内交通管理,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根据区委许书记的指示要求,经河市镇和区交通局领导同意,现将《河市镇交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3日



河市镇交通专项整治方案

  

根据区委书记许国斌同志的指示要求,为了维护正常的道路交通秩序,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车辆专项整治活动。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重点

整治车辆扬尘、超载、乱停乱放等违规违法行为。

二、治理原则

专项整治行动要坚持“五个结合”的治理原则,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坚持经济措施与行政手段相结合;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规范源头装载行为相结合;坚持固定检测站治理与流动巡查治理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以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镇长金中华、达川区交通局工委主任李耀东为组长,达川区运管所所长潘斌、达川区河市镇党委副书记蒋立强 、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槐为副组长,运管、路政、交警、城管、交管等、派出所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专项整治工作办公室设在河市镇城管办,由刘正军同志兼任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工作。

四、专项整治步骤

本次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4月10日至2018年4月16日)。组织召开全镇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在全镇形成强大的专项整治舆论氛围。

(二)集中治理阶段(2018年4月17日至2018年6月17日)。明确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强化源头治理。

(三)巩固阶段(2018年6月17日至2018年12月30日)。维持有序的交通秩序,良好的交通运输环境。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开展工作,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部门协作。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形成强大合力,依法依规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在集中整治期间每天相关部门务必要保证人员到位,其中运政至少2人、路政至少2人、交警2人、派出所1人,城管至少4人(各单位将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城管)。

(三)强化后勤保障。在集中整治期间,后勤保障由交通局和河市镇共同负责,其中生活保障由河市镇人民政府提供。

(四)强化纪律。参加人员务必按时到岗到位,运政、路政、交警由交通局工委主任李耀东同志负责督促,派出所、城管由金中华同志负责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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