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8〕22号
大乡村党支部:
经河市镇2018年1月3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同意:
郑智俊同志任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大乡村支部书记;
免去:
刘小琴同志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大乡村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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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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