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制度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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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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翠党工委发〔2018〕12号


各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街道各部门:

为进一步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健全环境保护工作长效机制。按照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重要指示,翠屏街道就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街道党工委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办事处切实履行管理责任,行业单位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

一、环境保护工作领导机构

经街道党工委研究决定,成立翠屏街道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主  任:向晓燕    街道党工委书记

副主任:朱  静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明俊    街道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唐  澜    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赵  军    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郝素芳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李晓曲    街道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廖  清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刘  巧    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大调解协调中心副主任

成员由环保所全体工作人员、各驻社区干部、各社区书记、主任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翠屏街道环保所,由杜棚兼任办公室主任,胡绪贵、曾莉华协助处理日常事务。    

(六)各单位及社区要建立相应的负责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落实专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人员,认真抓好环境保护工作。

二、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职能

按照“谁制造、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以及“分级管理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直接监管和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各行业领域领导环境保护监管职能职责。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及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居委会、街道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本单位、本行业、本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组织领导和综合监管管理责任,驻社区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党工委书记向晓燕:对环境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每月对环保工作进行至少1次调研或检查,每季度组织党委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二)办事处主任朱静:负责街道全面环保工作的具体领导责任,每月亲自组织至少1次环境保护大检查,深入重点行业、领域检查指导环境保护工作;每月组织召开一次专题环境保护例会,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三)分管环境保护的副主任廖清:具体负责对办事处所有行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和综合监督管理责任。协助主要领导组织召开环境工作例会,研究解决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每月组织相关部门深入重点行业、领域环保检查2次以上。

(四)包片的副职领导及驻社区干部职责:

1、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副职领导李明俊、赵军、李晓曲、郝素芳、刘巧、唐澜,对所联系的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监管领导责任,每月组织开展行业各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环保检查1次以上。

2、驻社区的办事处干部是所驻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直接责任人。要随时排查、解决和上报所辖社区的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安排见附表一)。

(五)环保所工作职责:

达川区翠屏街道环保所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

2、拟定街道环境保护计划,审核街道城建规划中的环境保护内容,协助组织编制和监督实施街道辖区企业环境保护专项规划。

3、负责街道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各项指标落实。

4、做好辖区内饮用水源地保护和监管,保证水源地不受污染。

5、搞好巡查,及时发现辖区内的环境问题,积极向街道领导和环保局报告。

6、扎实抓好翠屏街道人文生态区的创建工作;实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集中治理工作,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源头污染治理,推进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基地建设。

7、负责辖区内环境保护项目材料的编制、填写与申报。

8、负责辖区内排污申报登记、排污许可证发放初审,协助做好排污费征收工作。

9、协助环保局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查;对突发重大事故要及时向区环保局报告,并参与调查处理。

10、监督检查辖区范围内企业的污染治理。

11、协助调查处理环境来信来访、环境污染纠纷、投诉,提出处理意见。

12、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等。

13、配合监测站搞好河流断面、企业排放口等取样监测。

14、定期向区环保局报告辖区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15、承担区环保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环境保护工作具体要求

1、做好环境保护隐患排查治理台账、环境保护工作纪实台账、环保工作基本情况台账(小散乱污企业)。

2、各社区、单位、全面落实“家家讲环保、人人享环保”切实抓好辖区内环境保护工作。

3、辖区内发生死亡或影响重大的环境污染事故,党政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施救和善后处理工作。

4、党工委、办事处领导、驻社区干部及街道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单位、本行业(领域)环境保护工作综合监督的责任人,对环境保护工作负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对环境保护工作要亲自部署、检查、督促、落实。

四、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追究

按《双线双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制,分管领导和驻社区干部要签定《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责任书,建立严格的环保工作考核,约谈述职制度。

(一)每位领导和干部不按要求开展环境保护工作,导致环保监管力度不够,隐患得不到整治,甚至引发较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二)对本单位、分管行业环保工作没有很好的负起综合监管责任,没有亲自抓部署、抓检查、抓宣传、抓督促、抓落实,导致发生环保事故的,严格追究责任。

(三)负有环境保护监管的部门,没有认真履职,依法查处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环保事故,严肃追究相关部门的失职责任。

(四)年度内,各社区所辖区域凡发生一起较大及以上的责任事故的,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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