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党工委发〔2018〕4号
各社区党委(总支、支部)、委员会、办事处各部门:
“民情户户通”活动开展以来,全街道党员干部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有效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不断增强,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在实际工作中仍不同程度的出现一些问题,有些还表现得比较突出,为切实解决开展活动中存在的不足和偏差,保障活动深入有效推进,现将目前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并对下一步工作通知如下:
一、存在的问题
(一)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力。个别社区党组织仍然认为“民情户户通”活动是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的工作,社区党委仅仅停留在开开会、传达传达精神,简单地惯例式的安排部署,完成任务式的走过场,没有成立专项活动工作机构,没有划分具体任务、压实责任,没有定期对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统计汇总、分析研究、解决问题,全然交由社区监委会主任去抓,出了问题便认为是监委会主任没有做好这项工作,把责任推卸到监委会主任身上。
(二)工作开展流于形式。部分社区对“民情户户通”活动缺乏正确的认识,认为这只是一般性的工作,只是应付性地开展,没有真正走下去、沉下去,辖区内群众对“民情户户通”知晓率低,导致“民情户户通”活动没有起到正面积极的作用。
(三)群众反映的问题未得到有效处置。部分社区对走访收集的问题进行简单化处理,对立即能解决的及时进行了处理,但对于一时无法解决和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没有进行分析研究,制定措施,也没有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和疏导工作,群众反映的问题长时间被“搁置”。
(四)数据报送不规范不及时。社区对收集的问题,没有认真研究分析,采取措施,解决问题,而是直接作为无法解决问题笼统进行上报,本该自己解决的问题把“皮球”踢到党工委上面来;有的社区党组织负责人甚至连上报的问题看都没有看过,直接由经监委会主任汇总后进行报送。上报数据报表不及时,甚至没有按照表中每一栏规定填报,只填报了当月走访数字,个别社区甚至没有填报当月走访数字,直接填报了累计走访数字。个别社区都没有填报收集问题的分类个数以及问题分类解决的个数,胡乱瞎编乱编数字完成任务上报,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多是共性问题,且描述空泛,不具体,不清楚,导致全街道数据汇总和问题的分流处置相对困难。
二、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规范报送工作。
1.报送内容。《XX 社区“民情户户通”X 月统计表》《XX 社区“民情户户通”无法解决问题清单》和《问题处理情况报告模板》。
2.报送说明。无法解决的问题必须是经社区党委办公会研究确定后,立足自身无法解决,需要得到上级相关部门(单位)支持协助的问题。已有解决方案或者正在解决过程中,以及属于政策法律规定以外需要做宣传解释工作进行化解疏导的问题,不作为无法解决问题上报,各社区要按此说明要求,对前期上报的无法解决问题重新梳理,与 1 月数据一起上报。
3.报送时间及方式。各社区每月 28 日前将当月《XX 社区“民情户户通”X 月统计表》和《XX 社区“民情户户通”无法解决问题清单》加盖印章后报街道纪工委办公室(507)。
(二)规范分类处理。
街道纪工委将收集的《XX 社区“民情户户通”无法解决问题清单》建立动态管理台账,跟踪督办落实。一是及时交办。属于投诉举报类的,移交纪委信访处理;其他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产生谁处理”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上报区问题督办组(区群工局)分流至有权处理部门(单位)进行办理。二是限时办结,对区问题督办组交办问题自交办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处理情况报告报区问题督办组。问题复杂、疑难的,经问题督办组组长批准审签后,可延长一个月。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社区党委要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把“民情户户通”活动作为本社区常态性重要工作内容来抓,主要领导要亲自上阵,建立组织机构,选优配强力量,压实工作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增添措施,确保“民情户户通”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自2018年元月开始各社区要按照活动要求,确保每位社区三委干部每人每个工作日至少走访一户居民户,全年不少于200户。街道办事处机关干部(便民服务大厅、三资托管大厅、综合办、党建办除外)每个工作日走访一户居民户。全年不少于200户。做到“横到底、纵到边、覆盖全”,将活动开展到每家每户,深入了解群众所需、所急、所盼,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分类、处理和归档,建立管理台账,实行痕迹管理,做到有据可查。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社区要建立长效机制,对交办的“民情户户通”问题,落实专人负责问题处理。对问题反映突出的要建立专门工作班子,倒排工作进度,加大问题处理力度,主动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群众的满意度,确保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对工作不认真,活动开展不深入,问题收集不及时,问题处理得过且过的,督查问责组将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附件:
1. 《XX 社区“民情户户通”X 月统计表》
2. 《XX 社区“民情户户通”无法解决问题清单》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工作委员会
2018年1月23日
附件1 | ||||||||||||||||||
XX社区“民情户户通”X月统计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
走访 户次 | 走访 人次 | 收集问题(个) | 解决问题(个) | 追责问责人数 | 备注 | |||||||||||||
困难诉求类 | 生产生活需求类 | 群众纠纷类 | 行政办理事项类 | 投诉举报类 | 其他 | 共计 | 困难诉求类 | 生产生活需求类 | 群众纠纷类 | 行政办理事项类 | 投诉举报类 | 其他 | 共计 | |||||
当月开展情况 | ||||||||||||||||||
累计开展情况 | ||||||||||||||||||
备注: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 |
附件2 | |||||||||
XX社区“民情户户通”无法解决问题清单 | |||||||||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时间: | |||||||||
序 号 | 反映 时间 | 反映人 (户主) | 联系电话 | 反映问题(概述清楚) | 本单位 责任人 | 问题类别 | 下一步工作建议(如何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 拟请求处理的责任单位 | 备注 |
备注:此表于每月28日前上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