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关于印发船舶安全实行干部“三包三定”的 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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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府发[2018]10号

各村、社区(居)委会,乡级各部门:

为了切实抓好水上安全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内安条例》、《渔业法》以及《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经乡政府研究决定,实行干部“三包三定”包船责任制,即“包安全,定职责;包船舶,定专人;包管理,定奖惩”要求各责任人认真负责联系所包船舶,督促其办理各种证照,配齐各种救生消防设备以及工属具,教育其不违章不超载,洪汛时严禁开航,不准非法载客载货,不准夜间航行,不准无证作业,以确保我乡水上交通安全。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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