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府发〔2018〕8号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四川省水上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坚持以人为本,营造和谐的水上安全环境,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效杜绝各类水上安全事故,切实抓好防洪防汛和抗洪抢险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党委、政府要求,结合我乡水上安全实际,特制定水上交通应急预案。
一、建立组织机构
指挥长:周美华(乡 长)
副指挥长:徐志杰(副乡长)
成 员:杨现雪 龚 平 胡 旭 廖绍平 黄 平 王中山 邓印洪 周龙银
各村(社区)主任,各单位、部门责任人,要求通讯24小时畅通。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
为了进一步落实水上安全责任,强化监督管理,果断有效处置突发安全事故及抗洪抢险工作,按照乡党委、政府总体应急预案要求,船管员分工负责,明确责任。
廖绍平同志负责调动应急船舶、救生设备、物质保障、汇报、协调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胡旭、邓印洪同志负责黎家山渡口河段的水上安全管理,防洪防汛和应急工作。
黄平、周龙银同志负责夏家河渡口至申家码头河段的水上安全管理及防洪防汛和应急工作。
村(社区)主任负责辖区渡口、码头塘、堰、库的安全管理,防洪防汛和应急工作。
三、应急抢险船舶
在遇到紧急情况和接到防洪通知后,船管站立即通知应急船舶待命,积极参加抢险救灾和水上安全事故应急工作,服从统一调动和指挥。
应急船舶:川达港客0567号(邓华国)、川达港渡567号(段天毅)、川达港渡123号(夏明胜)。
四、严格值班,保证信息畅通
在发生水上安全事故和防洪应急期间,船管员必须24小时值班,以最快时间赶到事故现场和抗洪抢险第一线。到岗到位,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汇报现场情况,积极参加抗洪抢险和水上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尽最大努力减少损失,确保人民安全、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五、应急联系电话
综合办:3146051
周美华:13629060055
徐志杰:18282941118
廖绍平:13882806663
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