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委发[2018]5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部门: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2018年将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和规模个体工商户单位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达川府办〔2017〕94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和规模个体工商户单位清查摸底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特成立九岭镇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企业和规模个体工商户单位清查摸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鲁 勇 镇长
副组长:潘 飞 副镇长
成 员:聂 炯 副镇长
曾义伟 镇财政所长
蒲正波 镇计生办主任
王裕权 镇农技站站长
李 仁 镇文广站站长
李 燕 镇首席统计员
石继刚 镇国土所负责人
刘 超 镇民政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副镇长办,由潘飞同志任主任,由李燕具体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
达州市达川区九岭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