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委发〔2018〕10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河市镇“精准脱贫决战年”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河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1日
河市镇“精准脱贫决战年”实施方案
2018年是达川区决胜脱贫摘帽之年。区委、区政府决定2018年为全区“精准脱贫决战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开年即冲刺、起步就快跑”攻坚意识,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顺利脱贫摘帽。现结合河市镇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8年全镇265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巩固脱贫,保证无返贫现象;贫困户漏评率、错评率、错退率为0;群众满意度达100%。
二、时间节点
(一)2018年1-6月,主抓硬件建设达标,同步完善软件资料,2月1 0日前各项建设任务全面开工。
(二)2018年7月,主抓软件资料分类归档,同步抓好硬件扫尾工作。
(三)2018年8月初,镇扶贫办开展自查,全面查漏补缺。
(四)2018年8月底,向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提出贫困户脱贫申请。
(五)2018年9月,迎接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区级检查。
(六)201 8年1 1月,迎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市级初验。
(七)201 8年1 2月,迎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摘帽验收。
三、主要原则
(一)坚持整体推进原则。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与贫困户脱贫相结合;脱贫攻坚与脱贫奔康相结合;统筹贫困村与非贫困村发展,解决“发展不均衡”问题。
(二)坚持重点突破原则。聚焦聚力贫困村和贫困户脱贫攻坚,着力巩固脱贫户、提升非贫户,妥善解决边缘户和非贫困户中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独居老人户、无劳动力户等特殊户的实际困难。
(三)坚持条块结合原则。实行镇级领导牵总、村两委主抓、帮扶部门主帮,共同承担本村脱贫攻坚全部责任。
(四)坚持内外并重原则。坚持“输血”与“造血”、直接帮扶与自主发展并重,同步对农村环境、精神文明、社会治安等方面进行综合治理,实现村容村貌大改善、乡风民俗大提升。
四、工作措施
深入实施“六个一批”年度计划和“22+1”个扶贫专项年度实施方案,对全镇稳定脱贫,贫困村巩固脱贫,重点实施脱贫摘帽“九大战役”。
(一)基础达标战役
1.教育达标。所有贫困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未读和辍学现象(含在外贫困家庭子女,不含教育部门认定的特殊教育子女)。配合区教科局做好河市第二小建设,用好教育扶贫救助基金,加大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力度,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无因贫而失学,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达川二中、河市镇中心小学,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卫生达标。进一步巩固贫困村卫生室硬件和软件达标成果,全面提升非贫困村医疗卫生水平;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100%,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代缴;区域内住院个人医疗费用支出控制在10%以内。推进“十免四补助”、分级诊疗、财政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贫困人口免费健康体检等政策落实,用好医疗救助资金,解决贫困群众看病难题。(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河市中心卫生院、河市镇社区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便民服务中心达标。河市镇便民服务中心硬件和软件全达标,按审定的统一标准规范实施。(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镇便民服务中心,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4.住房达标。完成易地扶贫搬迁86户281人(其中,2018年1户3人),危房改造超过30户,所有贫困户和非贫困户 均有安全住房。(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规建办,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5.文化达标。实现贫困村和非贫困村“村村响”,所有贫困户家中均能收看广播电视。(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文广站,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6.道路达标。实现村村通硬化路。在村社道路入口处设置交通路线标识牌,在危险路段设立交通安全标识牌。(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交管办,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7.饮水达标。所有贫困户饮水达到水量、水质、方便程度和供水保证率四个标准,并出具水质检测报告。(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水利站,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8.通信达标。实现所有村能通过窄带或宽带方式,至少有处有互联网覆盖。(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网络公司,电信公司,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9.电力达标。通生活用电且能满足家用电器等日常生活用电需求。(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电力公司,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二)产业提升战役
1.大力发展种养业。深入实施农业“5+5”工程,实现村村有产业大户带动,户户有增收门路。积极发展小养殖、小庭院、小手艺、小卖部、小电商“五小”产业,实现稳定增收,推进特色产业发展,确保贫困人口有增收产业。(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农技站、畜牧站,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2.大力发展农村电商。村村建有电商服务平台,打通农特产品物流通道。(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供销社,电信公司,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大力发展乡村旅游。积极发展城郊休闲旅游,巩固提升成都村省级旅游扶贫示范村创建成果,指导建设3个乡村民宿达标户。(牵头领导:余政江,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4.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发展村集体产业,村村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贫困村和非贫困村均要积极发展能增收的集体经济产业,并实现贫困村经营性累积收入超过人均25元以上。(牵头领导:余政江,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三)村庄整治战役
1.“两改一整治”。根据区委区政府统筹安排,实施改厕、改厨和开展农村危房整治。(牵头领导:王槐、余政江,牵头单位:治理办、规建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2.“四清六治”。清垃圾、清污水、清杂物、清除残垣断壁,治理乱摆乱放、乱泼乱倒、乱搭乱建。(牵头领导:王槐,牵头单位:治理办,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3.农村危旧空置房拆除。根据区政府统筹安排,整合土地双挂钩等项目拆除农村危旧空置户(不含易地扶贫搬迁拆旧户)。(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国土所,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四)引领示范战役
1.脱贫引领示范村。完成以成都村为核心的乡村旅游区,以昌红村为核心的蔬菜基地,以新桥村、金星村、金河村为核心的水果产业基地,辐射带动各村同步发展,结合乡村振兴战略,着力打造基础设施、现代农业、民生保障、乡村旅游、农村改革、幸福美丽新村等为主要内容的引领示范村。(牵头领导:余政江,牵头单位:农技站、林业站、扶贫办,完成时限:2018年6月)
2.档案资料示范村。打造1个档案资料示范村,带动各村脱贫攻坚档案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牵头领导:王槐,牵头单位:镇扶贫办,完成时限:2018年3月底)
3.氛围营造示范点。打造1个脱贫攻坚“五崇尚五反对”、感恩奋进氛围营造示范点,全镇示范推广。(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党建办,成时限:2018年3月底)
(五)沉底帮扶战役
1.建强帮扶队伍。配齐派好帮扶队伍,严格驻村工作队伍管理,对工作不到位、不适应的召回重新选派;做好干部培训,提升帮扶能力;严格考核奖惩,激发干事热情。(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党建办)
2.夯实帮扶过程。一是镇级联系领导组织、研究、审核贫困村巩固脱贫及脱贫后续帮扶计划和非贫困村年度计划,掌握工作推进情况,牵头统筹联系贫困户、非贫困户帮扶工作,每半月深入联系村调研指导1次以上。二是帮扶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半月深入帮扶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研究脱贫攻坚工作1次以上,督促贫困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组(农信员、农技员、法律顾问按原规定执行)和非贫困村驻村干部每月驻村20天以上,落实专人联系对接每个村,掌握项目推进情况,负责把关村档案资料,对贫困户档案资料抽验核查;。三是驻村工作组要会同村支两委制定贫困村脱贫攻坚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按计划推进工作。四是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要牵头制定精准扶贫、基层组织建设、为民办事服务、发展集体经济、加强村级治理的工作规划,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脱贫攻坚,负责所在村档案资料,全覆盖检查把关贫困户档案资料。五是农技员协助帮扶所在村制定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因户施策制定入户指导方案,协助解决制约该村农业生产与发展的技术问题。法律顾问开展法制宣传,为其所在村开展“法律体检”,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参与矛盾纠纷排查和调处工作。农信员加大金融扶贫政策宣传力度,帮助有需求的贫困户获得扶贫小额信贷,指导使用好贷款资金。六是帮扶责任人每周深入贫困户开展帮扶工作1天以上,特殊时段必须服务统一安排,脱产到岗到位,负责对贫困户档案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逻辑性负责,帮助贫困户硬件达标和家庭增收,协助做好非贫困户工作,确保认可度。(牵头领导:蒋立强、王槐,牵头单位:党建办、扶贫办)
3.突出帮扶成效。加强帮扶过程监督、结果监管,解决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工作落地“最后一公里”问题,帮扶不走过场,落到实处,以实实在在的效果,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党建办)
4.拓宽帮扶渠道。推广运用好中国社会扶贫网、达川脱贫攻坚智慧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实现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有效对接。(牵头领导:王槐,牵头单位:镇扶贫办)
(六)均衡发展战役
1.支持非贫困村发展。对非贫困村给予政策资金项目支持,重点支持非贫困村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财政所、农技站、水利站,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2.支持重点非贫困村。对贫困人口较多、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的非贫困村,给予重点支持。(牵头领导:金中华,牵头单位:镇财政所,完成时限:2018年6月底)
3.帮助重点非贫困户。对非贫困户中的困难户,因户施策,加大帮扶,确保同步奔康。(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9月底)
(七)要素保障战役
1.推进就业技能培训。开展贫困家庭就业技术培训,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确保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家庭至少一人就业。(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就业保障服务中心)
2.保障脱贫资金需求。加大衔接、争取、投入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保障建设需求。整合涉农资金集中投向扶贫领域。(牵头领导:金中华,牵头单位:镇财政所、扶贫办)
3.保障项目用地所需。积极与上级相关部门沟通协调,争取项目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证建设用地需要。(牵头领导:黄晨曦,牵头单位:国土所,完成时限:2018年2月底)
4.用好用活金融政策。用好扶贫过桥贷款、小额信贷等政策,缓解资金缺口难题。(牵头领导:王槐,牵头单位:镇财政所、农商行)
5.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对到村的扶贫项目建设资金实行“四议五公开”;加强“四项基金’’管理;制定《扶贫资金资产收益管理办法》;对2013年以来全镇所有扶贫项目资金开展审计。(牵头领导:李旭,牵头单位:财政所、三资办、扶贫办)
(八)教育引导战役
1.入户宣传。扎实开展“民情户户通”,督促全镇党员、干部、职工沉入基层,进村入户,与广大群众面对面交流,了解群众疾苦、倾听群众呼声、积极化解矛盾,解群众之所盼,化群众之所怨,以党员干部作风切实转变和明显工作成效赢得群众尤其是非贫困户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高度认可。(牵头领导:李旭,牵头单位:镇纪委)
2.媒介宣传。充分发挥“村村响”作用,每天通过村广播宣传脱贫攻坚政策,表扬先进,曝光陋习,充分激发贫困户脱贫奔康的内生动力和非贫困户的自豪感。(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镇文广站)
3.活动宣传。以村为单位,召集群众宣讲脱贫攻坚政策,开展技能培训,举办知识竞赛等,提高群众对脱贫攻坚政策的知晓度和工作参与度;村每月开展一次评先、曝光活动,对自主脱贫、孝老爱亲的予以宣传,对好吃懒做、弃老抛残的予以曝光。(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
4.专题宣传。各村组织群众,开展“激发内生动力·助推脱贫奔康”宣讲活动.集中展示全镇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进一步提振精气神,激发干部群众的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牵头领导:蒋立强,牵头单位:党建办)
(九)巩固提升战役
1.持续巩固脱贫成果。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巩固脱贫成果实施办法(试行)》(达川委办发[ 2017]13号),保障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实现全镇已脱贫人口和201 8年预脱贫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不得低于3800元。 (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9月)
2.健全稳定脱贫机制。对脱贫户、退出贫困村进行“回头看”。对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部分项未达到脱贫标准的脱贫户由村和镇级相关部门开展“回头帮”,补齐脱贫短板,确保脱贫不返贫。加强对贫困村已建文化室、卫生室及道路、水利、通信、电力等基础设施的管理、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正常使用;管好用好巩固脱贫成果补助资金,统筹用于村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础设施等建设,严格执行低保线和扶贫线“两线合一”,让贫困群众吃穿不愁。(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9月)
3.抓实数据资料管理。充分运用脱贫攻坚智慧平台,开展扶贫对象实时动态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录尽录、应扶尽扶”;规范完善档案资料,做到家庭实际情况、系统数据、明白卡和帮扶手册“四合一”。(牵头领导:联系村的镇领导,牵头单位:各村支部、村委会,完成时限:2018年9月)
五、工作要求
(一)镇党委负责机制。九大脱贫攻坚战役实行镇党委牵总、部门(单位)主抓、村支两委主责的责任体系,抓早抓主动,抓细抓落实,确保201 8年河市镇稳定脱贫,达川省级贫困区摘帽目标如期实现。
(二)指挥机构前移机制。成立由联系村的镇领导、帮扶部门(单位)和村支两委负责人组成的各村决胜脱贫摘帽前线指挥部,成立临时党组织,全面负责各村脱贫攻坚和党员干部管理工作。
(三)督促指导常态机制。组建脱贫攻坚督查小组,参与河市镇脱贫攻坚督查指导等工作,督查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纪委,组长由镇纪委书记担任,每月开展一次综合督导。严格执行《达川区超常推进脱贫攻坚的二十条措施》,督导工作采用随机电话抽查、现场督导、不定期暗访等方式,对扶贫工作进行常态督导,特别是对上级交办整改事项进行跟踪督导。
(四)周调度月通报机制。“九大战役”牵头领导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节点,每周报送工作推进情况;镇扶贫办“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
(五)考核激励问责机制。逗硬实施“133”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和“清源行动”,严格执行《达川区脱贫攻坚八条奖惩措施》,在干部推荐提拔重用、晋职晋级、评先选优时须征求镇扶贫办意见,对镇扶贫办通报2次(含2次)以上或通报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彻底的镇级部门(单位)和村支两委主要负责人除在大会公开检讨外,实行“悬帽(职务)”整改。
附件:河市镇“精准脱贫决战年”任务分解落实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