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滩府发〔2018〕16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今年献血工作,有效保障临床医疗用血需求和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献血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2018年度全乡献血工作任务安排于后。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广泛宣传,切实组织好人员参加献血(献血时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献血地点:麻柳镇,献血时间:2018年3月27日),并将本单位献血花名册和献血证编号于2018年4月10日前报乡爱卫办刘勇处,以便统计考核,乡政府将把此项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
达州市达川区大滩乡人民政府
2018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