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关于印发《石桥镇2018年度切实做好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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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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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石府发〔2018〕78号

 

各村(居)委会,镇辖各有关单位:

根据区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特制定《石桥镇2018年度切实做好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石桥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石桥镇2018年度切实做好春运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2018年全国春运将从2月11日开始至3月12日结束,为了认真做好我镇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春运期间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区政府组织召开的春运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有效遏制客运车辆的超载、人货混装、超速、强行超车、疲劳驾驶、酒后开车、无证驾驶等严重违章行为;严禁农用车、货车等非客运车辆载客营运;严禁达到报废年限和无证照车辆参加营运;杜绝客车夜间在禁行线路通行;基本杜绝“三乱”;减少事故伤亡,控制重大事故,杜绝特大事故的发生;不发生因管理不善造成长时间交通阻塞。

二、组织领导

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做好春运期间、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成立石桥镇春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成员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唐  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张成忠   镇党委委员、人大主席、镇交管办主任

        赵相贵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包月毅   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李世兵   镇安监所所长

        聂  墉   派出所所长

        苟成德   运管所所长

        许国伟   镇城管大队大队长

        田建明   石桥中心卫生院

        黄龙帝   派出所副所长  镇交管办副主任

        沈世均   石桥镇汽车站负责人

        潘光辉   石桥镇农技站副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交管办,由李世兵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

春节临近,气候寒冷干燥,雾雪天气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密集,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各村、各社区、各单位必须进一步深化认识,明确工作目标。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超速、超限、超载以及疲劳驾驶、无证无照驾驶、酒后驾驶、非法载客等严重违法行为,真正把2018年春运安全的责任、任务、工作、措施、要求落实到位。科学制定春运方案,严格安全检测检验,防止各类运输工具带“病”运行。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紧密协作,为春运提供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抓好春运、春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各村、各社区、镇辖各有关单位要制订春运工作方案,明确一把手负总责,其他领导分工负责,认真协调组织开展好工作,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组织领导不力,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按有关规定逐级问责,严肃处理相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

(二)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的监督

在春运前,由镇交管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按照交通部“把三关一监督”的要求,严把运输市场准入关、严把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加强客运站源头管理的监督,对所有参加公路春运车辆进行一次临时检查,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客运车辆不得从事春运道路客运;要督促客运企业和业主对所有参加春运的7座以上营运客车加强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对从事春运的客车驾驶员要进行一次交通安全教育。营运车辆必须严格按规定周期做好强制维护、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日趟检工作,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做到日趟检不合格的车辆不出站,未按规定强制维护的车辆不上路,未经技术等级评定的车辆不得参加春运营运。客车驾驶人员要坚持出车前、行车中、回场后的日常维护工作和不定期现场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严禁技术性能不合格,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参加春运。要加强春运客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的管理,未持有运管机构核发和有效从业资格证的驾驶员不得从事春运驾驶活动。

(三)加强运输市场源头管理的监督

各村、社区,镇辖各有关单位要督促客运企业加强对客运站源头的管理。督促车站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管理措施:一要严把出站关。石桥车站站要严格按客车的载客定额发售客票和检票,严禁客车超载出让或人货混装;二要加强对易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查堵工作。石桥车站必须配备专职的“三品”检查员,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易腐蚀等危险品上车;实行封闭式管理,做到人车分流,对没有配置安全检测仪的车站要进行开包检查;三要认真做好车辆的日趟检工作。日趟检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履行职责,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细致地做好日趟检工作;四要加强调度派车发班管理。凡车辆未按规定进行二级维护、未经日趟检或日趟检不合格、驾驶人员无从业资格证的,调度部门一律不得派车发班;交通运管所要加大运输市场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拉客,杜绝宰客、甩客、卖客等违章行为的发生。

(四)加强对旅客运输企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要重视和加强对各类旅客运输经营者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镇辖有关单位要督促客运企业、车站、客运车主和从业人员要严格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每项工序的安全生产责任。要教育驾乘人员从自己做起,严格把好“三门”关,及时记录客车的各项检查情况,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不落实或安全隐患严重的客运企业,由交管办会同派出所、运管、交警和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向违规企业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必要时停运整改。

(五)加强反超载、反超速、反疲劳驾驶工作

一要严禁客运车辆超载运行。

二要严禁车辆超速运行。

三要严禁营运客车驾驶人员的疲劳驾驶。从事道路客运的驾驶员一次连续行车时间不得超过3个小时,24小时内行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

(六)要组织交管办、运管、车站、安监、城管等部门坚决取缔非客运车辆载客,禁止三级以下道路夜间(22时至次日6时)通行客运班车,督促有关部门在辖区三级以下道路的路口设置夜间禁行客运班车标志。

要加强对路面的监控,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安全。对无春运临时检验合格证及其它资质认证的客运车辆、非客运车辆载客;准予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严重超载以及超速、不按规定行驶等危及交通安全等违章行为要严格管理,严厉处罚,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整治活动。要加强公路沿线集市贸易、聚会活动区域的巡逻和治安检查,严厉打击车匪路霸。交管办、运管所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严厉查处客车超载行为,做好超载客车的疏客分流工作,切实做到消除超载违章后方可放行。

(七)积极做好春运宣传工作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加强春运宣传工作,共同营造浓厚的春运宣传氛围。要悬挂各种春运宣传标语、横幅以及警示标志,让群众感到温馨亲和。把党和政府爱民、便民的人性化管理理念体现在春运交通安全宣传过程。

(八)报告制度

春运期间实行每周一报和重大事件及时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各村、社区、镇辖有关单位要按将每周情况汇总上报镇春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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