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关于印发“川凤大米”项目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01
点击数:

五府发〔2018〕13号

各村:

根据区政府2015年达川区政府《2015-2020年米城贡米实施意见》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我镇实施“米城贡米”项目。为确保我镇2018年米城贡米项目顺利实施,根据我镇实际,特制定“川凤大米”项目发展实施方案,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加强领导,强化落实

成立“米城贡米”项目发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肖  雄 

副组长: 彭  素

成  员:何  流  蒋祥平 何武军  李仁华  郝剑平  段 波  

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发展面积的规划、安排、实施及指导,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支部书记负总责,负责抓好辖区内面积规划、落实及指导。驻村干部及农技站工作人员全程参与负责。

二、实施范围及任务

全镇11个村,计划种植面积4250亩,完成数4250亩,任务如下:(单位:亩、公斤、元/公斤、元)


村别

黄桷梁村

田家店村

贺家坪村

糍粑店村

五马石村

高观子村

斗角村

铧厂沟村

探花桥村

寨沟村

庆丰村

合计

面积

600

600

400

300

100

400

50

400

600

600

200

4250

用种量

450

450

300

226

75

300

38

300

450

450

150

3189

单价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78

金额

35100

35100

23400

17628

5850

23400

2964

23400

35100

35100

11700

248742

三、优质水稻品种及标准

全镇统一选用宜香优4245优质水稻品种。每亩用种0.75公斤,每公斤种子价款78元,其中国家每公斤补助种子款35元,农户每公斤缴43元。

四、项目发展实施步骤

2018年2月5日前确定优质水稻品种。2月10日前各村确定全镇种植面积,负责收齐农户自缴部分的种子款。2月10日至16日以村为单位按户对种植面积进行公示。2月20日前各村委会委托镇农技站代购种子,并将种子拉回发放到各村,再由各村发放到农户。2月底前,农户准备好各种生产物质,镇农技站负责搞好育苗技术培训。3月20日前结束育秧。5月20日前全镇完成水稻移栽。6月至8月做好病虫防治工作。

五、强化督查,严格考核

镇政府对此项工作的各个阶段和环节,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效果差或工作不力的按照干部作风建设问题进行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五四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1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