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关于印发《堡子镇“川凤”牌米城贡米项目考核办法》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2-12
点击数:

达川堡府发〔2018〕4号



各村(居)委会: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经镇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堡子镇“川凤”牌米城贡米项目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2月6日



堡子镇“川凤”牌米城贡米项目考核办法


    根据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关于“川凤”牌米城贡米项目发展实施方案》(达川堡府发〔2018〕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镇2018年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实施范围及任务

    全镇18个村计划种植面积15850亩,各村按照任务分解表认真落实。

    二、优质水稻品种及标准

    全镇按照“一镇一品”的原则,统一选用优质稻宜香优2115,每亩用种1公斤。每公斤种子价款78元,其中区政府每公斤补助种子款35元,农户每公斤缴43元。

    三、项目发展实施步骤

    1月15日前确定优质水稻品种;2月20日前各村确定全镇种植面积,负责收齐农户自缴部分的种子款;2月20日至26日以村为单位按户对种植面积进行公示;2月28日前各村委会委托乡农技站代购种子,并将种子拉回发放到各村,再由各村发放到农户;2月底前,农户准备好各种生产物质,镇农技站负责搞好育苗技术培训;3月20日前完成旱育秧;5月20日前全镇完成优质水稻移栽;6月至8月做好病虫统防工作。

    四、产量指标

    平均产量达575kg/亩;预销售优质稻谷1500吨。

    五、考核措施

    “川凤”牌米城贡米项目是达川区38个重点项目之一,是我镇农民增产增收的重要举措,镇党委政府将把此项工作作为单项目标进行考核。凡完成目标任务的村,奖励现金2000元,对未完成任务的村惩现金2000元。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