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堡府发〔2018〕1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镇级各部门:
现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办公室印发的《达州市达川区“民情户户通”活动问责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达州市达川区堡子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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