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关于召开2017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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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8-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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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委发〔2018〕11号

 

各班子成员:

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纪委、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认真开好2017年度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通知》(达川组通〔2018〕11号)精神,结合申家乡实际,决定召开2017年度党委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

一、会议时间

2018年2月11日

二、会议地点

党委会议室

三、会议主题

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省委第十一届二次全会、区委二届三次党代会作出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做真实的自我,做真诚的同志”建团结的班子,为打赢脱贫奔康攻坚战,建设“美丽、繁荣、活力、和谐申家”奠定思想和组织保证。

四、参会人员

(一)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区委督导组组长李晓波,区纪委谯龙主任,区委组织部人才办主任何三均

(二)乡党委班子成员

(三)乡纪委委员、党建办工作人员

五、会议议程

(一)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乡党委副书记何映梅通报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和本次民主生活会征求意见情况。

2.党委书记郝北代表领导班子作对照检查。

3.党委书记首先做对照检查、自我批评,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其他班子成员逐一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党委书记带头对其提出批评意见后,其他班子成员再逐一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4.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督导组长李晓波同志点评;

(二)抓好整改落实

1.民主生活会结束后15日内,将会议情况报告和会议记录报区委,并报送区纪委、区委组织部;

2.领导班子和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查摆的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拿出过硬措施,确定整改目标和完成时限,扎实做好整改。

六、有关事项

(一)区级领导、区纪委同志、区委组织部同志由乡党建办负责联络;

(二)会议通知由乡党政综合办负责;

(三)会场会务由党政综合办负责,乡党建办协助。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申家乡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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