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关于开展2017年“四类人员”危房改造 验收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1-02
点击数:

渡府发〔2018〕3号

各村委会:

    按照《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渡府发〔2017〕  号)文件要求,镇政府将开展2017年度“四类人员”危房改造验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全镇所有行政村。

    (二)对象:2017年各村上报的所有危房改造对象。

    二、验收时间

    2018年1月3日——1月4日,共计2天。

    各组验收完毕后于1月5日将资料交规建办。

    三、成立验收小组及工作职责

    (一)分组安排

    第一组:组长  李贵芳  成员  罗小兵 王云春 吴洪川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低基坪村、高均坪村、龙镇村的危房改造验收及资料完善工作。

    第二组:组长  余  刚

    成员  张小军  蒋永庭  罗大华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西兴村  水口村  白腊坪村、邹家营村的危房改造验收及资料完善工作。

  第三组:组长  陈良春

    成员  杨  海  王进平及相关村社干部

    负责金盘村、乐家坝村、民兴村的危房改造及资料完善工作。

    四、验收方式

    由规建办提供危房改造户花名册,验收组逐户对危房改造对象户实地走访,见房见人,逐项检查验收,拍照存档,一人一档。

    五、验收标准

    (一)C级危房改造验收基本标准:

  1、是否实施加固、加固后是否安全、加固了哪些部位。

  2、维修加固后有无效果。

  3、场地、基础、承重、墙体加固后是否排危。

  4、是否做到“四改”(改水、改厨、改厕、改圈),达到人畜分离、卫生洁净。

    (二)D级危房改造验收基本标准;

  1、坚持原址重建,新建住房其原住房必须拆除复垦。

  2、建筑面积是否达标。1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20平米,2人户建筑面积不小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三人以上户人均不超过18平米,不得低于13平米。

  3、地基是否牢固。是否见底打圈,圈梁是否加合格钢筋,保质保养是否到位。

  4、墙体是否达标。

  5、门窗是否完善,屋顶是否防漏,扶手是否齐全。

  6、防护安全措施是否完备。

  7、房屋是否竣工,危改户是否入住。

  六、需要提供的资料

    1、改造户书面申请

    2、村级召开危房改造群众座谈会会议记录

    3、村级享受危房改造政策对象户的公示照片

    4、户主身份证、户口本(含家庭成员)复印件

    5、危房改造对象认定表

    6、2017年农村危房改造公示结论表

    7、农村危房改造申请审批表

    8、农村危房改造竣工验收表

    9、农户粮食直补卡复印件

  10、农村危房改造最低建设要求验收表

  11、农村危房改造农户纸质档案表(改造前、中、后各一张)

  12、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施工质量安全责任书

  13、房屋安全检查表

  14、村委会承诺书(1份)

(注:购买房屋或置换的必须附购买协议、房屋远景、近景照片各一张及村委会证明材料)

  七、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改造户不能重复享受补助政策。

  2、改造户必须遵循一户一宅原则。

  3、核查改造户是否存在新的质量安全或者改造不彻底。

  4、对未改造或改造不彻底的不予验收、人户不一致的、弄虚作假的不予验收。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