渡府发【2017】191号
各村(社区) :
根据河长制工作的相关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刘广玉、聂青清为渡市镇河湖环保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将全面参与我镇河长制监督工作,及时反映河湖管护的薄弱环节、反馈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扩大河长制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时刻关注河长制工作,全面参与河长制工作的监督和评议,不断推进河长制工作向纵深发展;同时发挥好社会导向作用,搭建起政府与群众沟通的桥梁,引导群众了解、支持、参与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带动全社会参与,形成社会联防联控模式,从根本上保护水环境。
河湖环保社会监督员电话:
刘广玉13882835752 聂青清18381917155
达州市达川区渡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