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委〔2018〕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经镇党委2018年1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
颜 宇同志负责脱贫攻坚、统计工作;
蒋晓东同志负责民政、食品安全工作,不再负责环保工作;
周 江同志除担任原工作之外,负责环保工作;
宋 春同志除负责原工作职责之外,负责三资托管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主办:达川区人民政府
承办: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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