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关于颜宇等4名同志工作调整的通知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8-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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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委〔2018〕1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由于工作需要,经镇党委2018年1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

颜  宇同志负责脱贫攻坚、统计工作;

蒋晓东同志负责民政、食品安全工作,不再负责环保工作;

周  江同志除担任原工作之外,负责环保工作;

宋  春同志除负责原工作职责之外,负责三资托管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南岳镇委员会

2018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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