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府发〔2018〕13号
各村(居)委会,乡级各单位:
为确保2018年春节期间无森林火灾发生,实现“零火点”目标,维护社会稳定,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特制定本预案。
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预案。
二、春节期间乡政府森林防火领导组职责
1.召开一次森林防火会议,贯彻上级森林防火的有关精神,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再宣传、再部署、再强调。各村也相应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会议,布置当前森林防火工作。
2.加强隐患排查,在春节前要开展一次森林防火隐患排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对重点区域要加强防范;对重点人员由各监管责任人上门宣传,发现情况及时应对。
3.做好督查指导工作,春节期间,要划定责任区、责任片,明确责任人,村两委干部要分片到重点路段,宣传和督促防火工作,教育和引导村民移风易俗,文明祭祀。春节假日,乡值班人员要下村指导,开展森林防火督查,协助村防火工作。
4.加强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宣传。高音喇叭每天播放森林防火相关知识;教育群众移风易俗,提高群众防火意识,杜绝一切野外用火。
5.做好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应急准备。对全乡应急队员再次动员,保持临战集结状态。对防火物质再清点补充。对重点人群实行监护人和监管人双层监控。
6.严格执行春节期间森林防火值班值守。做好24小时森林防火值班,实行领导坐班和零报告制度,全体干部春节期间原则上不得离开本市,若有离开本市须向乡主要领导请假,手机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接到命令迅速回乡。
三、春节期间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职责
1.村两委干部实行24小时轮班值班制度,保持通讯畅通。
2.进一步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村组干部要在春节前夕上户宣传,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再次刷新森林防火宣传标语,营造浓厚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3.村两委干部、村民小组长、护林员按分工到山场蹲点看守,落实包保责任制,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严禁带火种上山。
4.对重点防火区域及重要路口、坟墓集中地等重点地段,安排专人重点巡查,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燃放鞭炮等用火。引导群众到焚烧池集中焚烧。
5.对特殊人群要实行监护人和村监控责任人双层监控,禁止特殊人群上山,严格落实监控措施。
6.村护林员全天候上路巡逻,手机24小时畅通。
7.村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队员要进行再清点、再落实,要确定好备用运输车辆,确保随时集结接受扑火任务。
四、乡内发生火灾时的应急处置预案
1.乡森林防火领导组接警后立即启动米城乡森林防火扑救预案,组织事发村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和乡森林防火应急队伍进行扑救,并迅速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详细报告。
2.事发村发现火灾后要立即组织本村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投入森林火灾扑救,并及时向乡防火办详细报告火灾发生地点、态势、赶赴火场最佳路线、向导配置等情况。其它各村要立即集结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队员,随时接受乡森林防火领导组命令,赶到指定地点完成扑救任务。
3.乡现场扑救指挥部根据火场势态向各村森林防火领导小组发布命令,要求各村森林防火应急小分队按时赶到指定地点完成扑救任务,同时要求各村继续做好辖区的森林防火应急各项工作,加大巡逻、监控力度,严防死守,防止多点发生火灾。
4.即时联系堡子公安派出所,要求立即赶到火灾现场,维护治安和引导车辆摆放。
5.接受支援扑救任务的村要继续调度好人员做好森林防火各项应急工作,进一步加大巡逻,做好特殊人群监控,实行山头地片蹲点看守,严防死守,确保万无一失。
6.各村还要根据势态发展继续组织动员后备扑火力量,随时等待乡火灾扑救现场指挥部调度。
7.乡森林防火办公室要做好森林防火值班调度工作,保持通讯畅通。
五、严厉打击、严肃纪律。
对春节期间违反规定,擅自进行野外用火或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肇事者将依法从严惩处。对因工作不力,不执行预案,防范措施不到位、不服从调度造成严重后果的,由纪委、监察部门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本预案只限为2018年春节(2018年2月1日至2月28日)未尽事宜及应急期过后,正常的森林防火工作按《米城乡森林防火预案》、《米城乡森林防火扑救预案》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1日
附:达州市达川区米城乡2018年春节期间森林防火领导小组
组 长:蒲达平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陶思华 乡武装部长、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张成田 乡党政办主任
冉 明 乡安监所所长
潘 建 乡财政所所长
杨贵政 乡安监所成员
王玉彪 乡武装干事
朱 勇 乡安监所成员
袁建晟 驻乡林业员
申 权 乡农技站站长
潘光洪 乡广播站站长
王 旭 乡卫生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