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关于印发《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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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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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府发〔2017〕186号

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区上已下达,根据达川府办函﹝2017﹞144号文件精神,为确保完成任务,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行动“六个一批”的“当头炮”,2018年要全部完成搬迁任务,时间紧、任务重,各村要高度重视,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把易地搬迁工作纳入重点工作抓紧、抓实。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行“统一政策、统一标准、统一设计、分级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各村支部书记作为本村易地搬迁工作的一把手,统揽本村的易地搬迁相关工作。同时,根据我乡实际,我乡实行领导包村负责、机关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让每一户易地搬迁户都有乡包村领导、乡机关干部包户和村干部包户的“三包”制度(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
    包村领导、包户干部要把易地搬迁工作牢牢抓在手上,亲力亲为、一线指挥,从选址、施工、后期配套设施的完善等方面要全程参与、亲自指导、亲自把关;对施工中的安全、施工质量、施工中群众信访问题的解决,要全程跟踪,确保验收合格率达到100%。
    二、严守政策红线
    (一)严格执行住房面积标准。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6人以下(含6人)的家庭户面积不得超150平方米。建、购住房一律不得突破此标准,不得因搬迁新增贫困户负债。1人户的搬迁贫困户不再自己建、购房屋,由村委会统一按每人25平方米的标准建设周转房,产权归村集体所有。
  (二)严格执行房屋质量标准。建房户必须按区上统一提供的图纸、选择符合面积规定的户型进行施工建设;凡不按图纸施工建设的一律不予验收、不拨付补助资金。购房户必须购买现浇、砖混结构的住房;禁止购买无构造柱的12、18或24墙的房屋。
  (三)严格执行老旧房拆除政策。安置房建设好后,必须拆除搬迁户老旧住房;不拆除的,不得验收。
    (四)严格补助标准。建房户人和购房户严格按政府标准给予补助。建设户按人平2.5万元给予补助,6人以上按6人计发补助资金。场镇购房按人平3万元给予补助,6人以上按6人计发补助资金。
    (五)严格控制群众自筹资金。要严格执行面积和建设标准、搬迁户建、购住房不得扩大面积、不得豪华装修,搬迁户人均自筹资金不得超过3000元、户均自筹不得超过1万元,人均因搬迁负债不超过2500元,确保不因搬迁加重群众负担,不得因搬迁影响群众脱贫。
    三、精心组织实施
    (一)严把时间节点。确保2017年11月30日前所有自建住房全面开工,同步开展配套设施前期工作;2018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住房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旧房拆除、宅基地复恳、配套设施建设,群众全面搬迁入住。
    (二)加快前期工作。要根据意愿,结合本村实际,抓好安置点选址工作,杜绝原址重建;选址尽量靠近村办公室、人员聚居区、村(社)道周边等,杜绝选址在交通不便、地质灾害点、河道(含巴河及其它河长制明确的支流)两岸等不宜居住之地。
    (三)确保质量和施工安全。各村要全程监督,加强项目建设过程监管,确保按图施工,不更改设计方案,不偷工减料。各包村领导、包户乡级和村级包户人员要尽职尽责,高度重视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全程监管,确保质量和安全双达标。
    (四)抓好配套设施的建设。各村要结合环保、四好村、幸福美丽新村等要求,在建设易地搬迁房的同时,规划好垃圾池建设,禁止污水直排,对猪(牛、羊)圈舍做好规划选址(禁止选址在河道两岸、交通要道两边等)及后期环保要求做好安排,杜绝建设一处,污染一方的情形出现。
    四、强化考核督查
    (一)通报督查考核制度。根据区上要求,易地扶贫搬迁实行半月一通报(通过各村进度及安全、信访等相关情况)、一季度一督查(督查是否按图纸施工、建筑质量、施工安全措施、施工进度等)、半年一考核(建房主体是否施工完成、各村配套设施建设进度等、并将考核结果与包村领导、包户干部、村三职干部经济挂)。
    (二)乡、村干部经济考核制度。将易地搬迁施工进度、施工质量、施工安全等与乡、村干部的年终目标绩效奖惩挂钩:若到期未完成建设任务,将扣发包村领导和包户干部2018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1000元;扣发村支部书记的2018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1000元、村主任2018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800元、村副主任2018年终目标绩效考核资金500元。同时,对完成进度较差、施工质量较差、出现严重安全事故的村,取消该村2018年终评优评先资格。
    (三)纪检监察追责任制度。对不能按期完成易地搬迁工程建设和搬迁安置任务的,将按照《达川区扶贫开发问责办法》对各村进行问责。对项目施工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行为,将依法从严追究责任。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占用易地搬迁指标、虚报冒领、骗取套取补助资金的要追回全部补助资金,并严格追究当事人责任。
   
    附件1: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及干部包户情况
    附件2: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乡、村干部包户名单

                   达州市达川区虎让乡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1日

附件1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及干部包户情况

    乡级领导包村名单
    周茂林、赵兴建:共21户:吊岩子村(10户)、桥沟村(8户)、  罗庙村(3户)
    张渊、刘丹:共21户:七行村(11户)、虎溪村(9户)、 庙垭村(1户)、
    张洪菊、石章飞:共22户: 团宝村(10户)、陵江村(6户)、玉皇村(3户)、马鞍村(3户)
    机关干部包户名单
    桥沟村(8户):赵兴建、黎海洪、何晓波(2户)
    玉皇村(3户):石章飞 
    庙垭村(1户):何晓波
    虎溪村(9户):刘丹、王小凤、李代峰
    罗庙村(3户):张明静
    吊岩子村(10户):陈国华、陈朝英、曾婧、王金鑫(1户)
    七行村(11户):王明(3户)、覃江南(3户)、
    王金鑫(2户)、王静(3户)
    马鞍村(3户):张洪菊
    团宝村(10户):潘传清、邓桂花、田宗杭

    附件2
    虎让乡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干部包户名单


 


186号附件2包户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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