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府发〔2018〕3号
各村(社区):
为切实做好我乡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需要,确保我乡2018年顺利脱贫摘帽,根据国家、省、市、区对脱贫攻坚验收、评估最新要求,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调查摸底对象
住房未得到安全保障的四类重点对象人员(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户)、一般贫困户。
二、调查摸底范围
此次调查摸底采用以危房户为单位,涵盖贫困村与非贫困村,闲置危房也应纳入统计(注:长期闲置是指房屋荒废、户主常年在外有稳定的居住地;短期闲置是指在外务工,偶尔回家居住。)。
三、工作要求
按照省、市、区相关要求,4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住房安全保障应在2018年全面达标,贫困户全面摘帽,请各村(社区)务必高度重视,统计好辖区内危房情况,做到危房基本全覆盖,然后将调查摸底结果填入附件表格中,于 2018 年 1月12日之前报送乡规建办,如未按时报送,影响到全乡脱贫攻坚工作,乡党委、政府将进行严格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葫芦乡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