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委发〔2017〕130号
各镇级相关单位、村党支部、村委会: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实施意见》(达川府办〔2017〕6号)、(达川府办函〔2017〕154号)等文件精神和大树镇党政办公会研究决定,为进一步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助推全镇脱贫攻坚,结合本镇实际,特制订以下实施方案,请各单位、各村两委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按照“政府推动、银行主动、部门参与、市场运行”的原则,积极参与并不断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在12月底之前,各村贷款获得率必须达到55% 以上。
二、明确责任
1.扶贫办由李良峰副镇长牵头,奉姗姗具体负责资料审核,统筹协调农商行、农行的小额信贷任务;2.各村具体负责资料的收集,帮贫困户完善贷款的相关工作,主动联系农商行、农行服务好贫困户贷款发放;3.各村扶贫小额信贷在12月底之前,贷款获得率未达到55% ,对未完成任务的村的小额信贷专职工作人员先停职再调查处理,驻村干部年度考核随村考核;4、对超额完成任务的村,通报表扬年度考核加分;5、农商行、农行实施业务分片包干,加强主动联系、配合两委做好全镇各村推进贷款发放,确保全镇各村贷款发放率达到55% 以上,以贷款发放率考核确定政府账号归属问题。
三、工作要求
1.每天下午5点之前,各村按时汇报小额信贷工作情况:一是资料完善情况,二是银行贷款情况;
2.工作中如遇特殊情况,及时汇报,以免延缓工作进度;
3.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优化金融生态环境,强力推进,确保任务完成,促进贫困户贷得到、用得好、还得上、逐步富。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