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关于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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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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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树府发〔2017〕115号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防范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的通知》(安委办(2017)28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7)18号)和《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川安办(2017)72)号文件精神,根据《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129)号文件要求,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煤矿安全事故,镇政府决定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镇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现就实施方案的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较大及以上事故为重点,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专项行动。采取针对性的管控措施,强化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大力推进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狠抓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落实,着力整治煤矿安全生产次序,着力整治煤矿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我镇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整治的重点内容

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达川安办(2017)129)号文件中整治的重点内容(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煤矿管理团队、煤矿安全生产次序、煤矿瓦斯治理、水害防治、顶板管理、机电运输、仪器仪表、安全培训、安全投入、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煤矿建设项目、爆炸物品的管理)的要求规定必须逐条逐条落实好整治措施。

三、工作步骤

(一)第一阶段(动员部署)

镇政府于2017年12月10前 ,将组织煤矿业主、矿长、驻矿煤管员召开煤矿企业今冬明春安全生产专题会议,贯彻落实达州市达川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

(二)第二阶段(全面整治)

从2018年1月1日至3月10日镇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全面推进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检查督查,并督促辖区内煤矿企业按照重点整治内容制定整改方案,自查自改、全面开展安全大整治工作。

(三)第三阶段(总结提高)

2018年3月11日至3月31日煤矿企业全面总结对开展大整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8年3月20日前驻矿员签字后书面报镇政府安全生产办公室(安监所)。

四、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信息报送制度

煤矿企业对开展大整治和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每月20日前及时报送专项行动部署落实阶段性总结和进展情况,以便及时上报。

(二)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督促煤矿企业认真抓好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大排查专项行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做到五落实五到位,对整改不落实的、驻矿员、乡镇盯矿人员有权责令停产整治。确保重点环节管理到位,重大风险管理到位,重大隐患治理到位。扎实推动实现煤矿隐患排查治理规范化、制度化。

(三)严格落实煤矿标准化建设要求

镇政府积极协助区煤监局督促管理辖区内煤矿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基础建设工作,争取尽快建成标准化煤矿,凡是为按期达标一律责令停产整治。

(四)严格督查工作

镇政府料理机开展煤矿安全大整治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做到全覆盖,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和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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