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树府发〔2017〕114号
所涉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村委会:
为扎实推进我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我镇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任务,现就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安全监管相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由村委会牵头,村委会是该项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此项工作负总责。
二、各村必须成立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本村该项工作。
三、各村必须成立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工作队伍,负责解决本村因病、因残、年迈体弱不能自行拆房的搬迁户。
四、各村必须在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过程中,全方位加强安全监管,确保安全无事故。
我镇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重、时间紧,所涉村务必高度重视,若因工作措施不到位,造成一切后果,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大树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