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2017〕188号
达川区国土资源分局失地办:
“营达高速公路”道路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将我镇金堰村六组耕地进行征用,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办理社保审核资料报告如下:
金垭镇金堰村根据与区国土局签订的征地协议,应安置失地农民社保名额14人。拟参保人员已经由村民小组按程序确定,现将金堰村六组失地农民参加社保人员花名册呈报贵单位。
金堰村失地农民安置参加社保人员,经金堰村各村民小组社员大会评定,现呈报贵办,请予审定办理。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