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2017〕187号
达川区失地办:
“营达高速公路”道路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将我镇金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部分耕地进行征用,于2017年3月1日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核资料报告如下:
金垭镇金通村根据与区国土局签订的征地协议,应安置失地农民社保名额128人(其中劳动力75人)。与2017年11月4-6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员123人{劳动力63人。其中:金通村一组17人(其中劳动力10人),金通村二组18人(其中劳动力10人),金通村三组54人,(按签订协议应安置59人,自愿放弃安置名额5人,其中劳动力24人),金通村四组24人(其中劳动力15人),金通村五组9人(其中劳动力5人),金通村六组1人(其中劳动力1人)}。并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5日进行了公示。
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