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关于金垭镇金通村失地农民参加社保的审查报告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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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府〔2017〕187号

 

达川区失地办:

“营达高速公路”道路建设,经市政府批准,将我镇金通村一、二、三、四、五、六组部分耕地进行征用,于2017年3月1日与达州市国土资源局达川分局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征用手续已办理,并予以补偿。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办理失地农民社保,现将失地农民社保审核资料报告如下:

金垭镇金通村根据与区国土局签订的征地协议,应安置失地农民社保名额128人(其中劳动力75人)。与2017年11月4-6日召开社员大会讨论,确定了自愿参保人员123人{劳动力63人。其中:金通村一组17人(其中劳动力10人),金通村二组18人(其中劳动力10人),金通村三组54人,(按签订协议应安置59人,自愿放弃安置名额5人,其中劳动力24人),金通村四组24人(其中劳动力15人),金通村五组9人(其中劳动力5人),金通村六组1人(其中劳动力1人)}。并于2017年11月6日至2017年11月15日进行了公示。

参加社保对象附有原件花名册,经镇、村审查,符合条件要求,请予办理。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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