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府〔2017〕157号
达州电力集团经开区分公司: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以工代赈办公室《关于抓紧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生活用电问题的通知》(达川赈办【2017】35号)文件要求,现就解决易地扶贫搬迁户用电问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实施项目
解决搬迁安置群众的供电问题迫在眉睫、刻不容缓。我镇已收集用电资料,统一向你公司申请。请你公司积极履行国企社会责任,主动作为,简化程序,特事特办,迅速组织力量搞好前期规划、涉及工作,并立即先行组织实施。
二、分类解决资金
(一)集中安置点(含8户以上小集中点)实行零利润据实解决。
(二)分散安置的由搬迁户自行承担“表前”用电安装费用,但每户自行承担的费用不得超过800元,超出部分由供电部门自行解决。
(三)工程完成后由我镇汇总报送,再由区投资公司将资金直接拨付到你司。
三、强力协调配合
供电部门要全力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电力接入工作,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和集体经济的产业项目施工用电不收取临时接电费。请你公司确保尽早解决易地扶贫搬迁用电问题,群众早日入住新房。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