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委发〔2017〕92号
各村(社区)、镇级各单位:
经镇党委同意,现将《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2017年度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0日
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2017年度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以“水清、岸绿、河畅、景美”为目标,按照“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各村(社区)要在问题、目标、任务、责任“四合一”年度工作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措施,在辖区内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以下简称“四项行动”),加强对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排乱倒、黑臭水体、水土流失等突出问题的整治,有效遏制危害河库健康的行为;建立健全巡河制度,对涉库涉塘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防止新的危害河库健康的行为发生;通过宣传教育,形成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管护的良好氛围。
二、行动任务
“四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针对辖区河库“四合一”问题清单中比较突出的问题汇总后分类提出,各村(社区)应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制定本地具体行动任务。
(一)清河。通过对乱倒垃圾、侵占塘库等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改善河库水环境质量。
1. 生活垃圾整治。对生活垃圾治理,应加快建设生活垃圾收集池,落实定期清运措施人员及车辆,建立“城镇环卫一体化”运行机制和工作体系,完善村庄保洁制度和保洁队伍,有效处理生活垃圾。
2. 加强河库综合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摸底排查河库管理范围内违法乱占乱建、乱堆乱弃情况,拆除河库滩地违法修建的构筑物、建筑物,清除违法种植。
3. 加强矿山企业和交通、电站等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防止弃渣进入河道,及时恢复植被。
(二)护岸。加强河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清理整治侵占破坏岸线行为,恢复河库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1. 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依法开展划定“防洪三线”和河库管理范围工作,明确管理河段内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健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2. 整治违法使用岸线岸滩修建堆场、汽车坡道、耕种等行为,打击霸河霸滩、乱堆乱放违法行为。
(三)净水。通过开展各种水体污染整治行动,综合整治水环境。
1. 严格入河(库)排污口管理。深入开展入河排污口专项检查工作,建立台账管理,逐步规范登记与设置同意制度,开展监督性监测及监督检查。
2. 加强工矿企业、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整治。通过开展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集中治理,“10+1”重点行业专项整治,“10+1”小企业取缔,落后产能依法淘汰,严格环境准入,合理确定发展布局,工业水循环利用和再生水利用等工作,工业聚集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设置。调查摸清污染物排放情况,对不达标排放制定整改计划措施,限期整改;对不达标违法排放强行关停,严格高污染企业准入。
3. 加强生活污水处理。一是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二是强化宣传巡逻,杜绝群众散排乱排。
4. 畜禽养殖污染整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年底前完成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的依法关闭或搬迁,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的比例达到70%以上。现有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根据污染防治需要,配套建设粪便贮存、处理、利用设施。在散养密集区,加快沼气池建设,实施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等环境整治。
5. 农业化学肥料、农药治理。开展科学普及、知识培训、新技术推广和形式多样的送科技下镇、技术指导等活动,减少不合理化学肥料、农药用量,减少面源污染。
6. 加强流域水污染防治。建立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体系,划分流域重点控制单元,实行精细化、差别化管理;对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重金属及其他影响人体健康的污染物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大整治力度。
(四)保水。开展保护河库的行动,保护水资源、水环境,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提高用水效率,防止破坏水资源、水环境等行为发生。
1. 推进河库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库、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
2. 强化山水林田湖系统治理,加大江河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保护力度。
3. 严格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行为,推进水土保持监测;加强水土流失小流域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
4. 开展水功能区划定工作,对辖区内河流、水库提出水功能区划定工作方案。在一、二级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醒目标志牌和警示牌;在一级保护区的边界设立隔离网,实行封闭式管理;制定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报区环保局备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配备救援物资。开展饮用水源地(含水库型饮用水源地)内工业、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等污染综合整治。
5. 依据饮用水源地划定,建立水质监测体系,加强水源地水质检测、监测工作。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名录管理。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保障饮用水源安全。
6. 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的年度目标任务,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积极开展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推进农业节水,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切实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积极推进工业节水和城镇生活节水。
7. 加强区域内减脱水河道的治理,逐步推进下泄生态流量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建设,确保生态基流足额下泄。
8. 加强渔业资源管理保护。教育保护资源环境,不使用非法渔具、不从事非法捕捞、不收购运输贩卖非法渔获物;依法清理取缔电捕网等非法渔具;依法打击在河库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查处禁渔期偷捕等非法捕捞行为和收购贩运非法渔获物的违法行为;依法禁止围河霸河捕鱼行为。
三、行动要求
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强河库保护管理工作是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1+4”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模式(“1”是“一河一策”管理保护方案,“4”是目标、问题、任务、责任四张清单),按照“区镇为责任主体、牵头单位主抓、相关配合单位协同配合”的原则,各村(社区)河段长应增强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感,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明确本河库、本村的目标任务,制定巡河制度和“四项行动”实施方案,形成 “1+4”工作推进措施。
具体时间要求:
(一)9月20日前,各村(社区)制定本年度“四项行动”实施方案,报镇河长制办公室备案。
(二)10-12月,全面实施“四项行动”。
(三)12月,总结当年“四项行动”经验,制定下一年度“四项行动”方案。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河长要高度重视,把“四项行动”作为2017年河长制工作的主要任务,切实加强领导,制定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四项行动”正常推进,取得实效。
(二)建立长效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河段长的作用,全面建立基层河段长巡河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巡查频次、巡查内容、巡查记录和问题处理等,加强河库水域日常保护管理与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做到重要河段不留死角,违法违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重视抓好“四项行动”的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媒体功能,开展多形式、多方位、持续深入的宣传动员活动,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管护的良好氛围,激发全社会爱河护河的热情。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对开展“四项行动”的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及时报送镇河长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