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委发〔2017〕138号
各村(社区)党支部,各村(居)委会:
按照《四川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换届后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意见》(川法治办(2017)1号)及达州市达川区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依法治理机构建设和工作力量的通知(达川法治办【2017】16号)文件要求,现对我镇依法治镇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其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 长:张 伟(党委书记)
唐永峰(镇 长)
副组长:周光芳(党委副书记)
胡清刚(副镇长)
杨贵忠(武装部长)
成 员:杨 军(党政综合办主任)
鲁杨琴(司法所所长)
张良川(财政所长)
罗松涛(安监所长)
杜恒天(广播站站长)
罗显川(计生办主任)
王永进(派出所所长)
卢朝兵(就保中心主任)
蒋德艳(调解办工作人员)
下设依法治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由周光芳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蒋德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委员会
达州市达川区景市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