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府〔2017〕115号
区就业局:
为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在脱贫攻坚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总结推广就业扶贫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进一步促进就业扶贫工作落实,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川区2017年就业扶贫示范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脱贫攻坚办〔2017〕20号)、区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和区人社局《关于评选2017年度区级“就业扶贫示范村”的通知》(达川人社发〔2017〕325号)精神,我乡工人村现已将相关资料备好,特申请贵局验收。
特此报告
达州市达川区木子乡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30日